建信彭博政策性银行债券1-5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09-25 06:15:23

建信彭博政策性银行债券1-5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9月8日

送出日期:2023年9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建信彭博政策性银行债券1-5年 基金代码 013169

下属基金简称 建信彭博政策性银行债券1-5年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3169

基金管理人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1月10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闫晗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1年11月10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2年10月23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除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债券资产,不参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

投资待偿期为1-5年(不包括5年)的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指数成份券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或违约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综合考虑成份券退市或违约风险、其在指数中的权重以及对跟踪误差的影响,据此制定成份券替代策略,通过提请召开临时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时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1、债券投资组合的构建策略 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主要分为三步:划分债券层级、筛选目标组合成份券和逐步调整建仓。 (1)划分债券层级 本基金根据债券的剩余期限将标的指数成份券划分层级,按照分层抽样的原理,确定各层级成份券及其权重。 (2)筛选目标组合成份券 分层完成后,本基金在各层级成份券内利用动态最优化或随机抽样等方法筛选出与各层级总体风险收益特征(例如久期、凸性等)相近的且流动性较好(主要考虑发行规模、日均成交金额、期间成交天数等指标)的个券组合,或部分投资于非成份券,以更好地实现对标的指数的跟踪。 (3)逐步建仓 本基金将根据实际的市场流动性情况和市场投资机会逐步建仓。 2、债券投资组合的调整策略 (1)定期调整 基金管理人将每月评估投资组合整体以及各层级债券与标的指数的偏离情况,定期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以确保组合总体特征与标的指数相似,并缩小跟踪误差。 (2)不定期调整 当发生较大的申购赎回、组合中债券派息、债券到期以及市场波动剧烈等情况,导致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出现偏离,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市场流动性、交易成本、偏离程度等因素,对投资组合进行不定期的动态调整以缩小跟踪误差。 3、其他投资策略 为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基金费用,基金管理人还可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其他投资策略。例如,基金管理人可以利用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或债券一、二级市场间的套利机会进行跨市场套利;还可以使用事件驱动策略,即通过分析重大事件发生对投资标的定价的影响而进行套利;也可以使用公允价值策略,即通过对债券市场价格与模型价格偏离度的研究,采取相应的增/减仓操作;或运用杠杆原理进行回购交易等。 4、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

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业绩比较基准 彭博政策性银行债券1-5年指数(Bloomberg China Policy Bank 1-5YearIndex)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指数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认购费 M<100万 0.30%

100万≤M<200万 0.20%

200万≤M<500万 0.10%

M≥500万 1,000元/笔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万 0.50%

100万≤M<200万 0.30%

200万≤M<500万 0.20%

M≥500万 1,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10%

N≥30天 0.00%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15%

托管费 0.05%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券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投资者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

动,导致指数值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2、基金跟踪偏离风险

基金在跟踪标的指数时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标的指数表现之间可能产生差异,主要影

响因素可能包括:

1)本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和

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构成可能存在差异,从而可能导致基金

实际收益率与标的指数收益率产生偏离;

2)指数调整成份券时,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可能暂时扩大与标的指数的构成差异,而且会产生相

应的交易成本;

3)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交易成本、市场冲击成本、管理费和托管费等,可能导致本基金

在跟踪指数时产生收益上的偏离;

4)基金发生申购或赎回时将带来一定的现金流或变现需求,当债券市场流动性不足时,或受银行间债

券市场债券交易起点的限制,本基金投资组合面临一定程度的跟踪偏离风险;

5)在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对指数基金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技术手段、买入卖出的时

机选择等都会对本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跟踪程度。

3、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还包括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券停牌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

约定目标的风险等。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

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合同》受中国(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含台湾、

香港、澳门地区)法律管辖并从其解释。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www.ccbfund.cn][客服电话:400-81-95533]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