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汇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开放期并进入下一封闭期的公告

2023-10-13 06:50: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汇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2023年9月8日发布的《关于广发汇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等有关规定,广发汇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366,以下简称“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原定为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10月16日,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做好本基金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决定将2023年10月12日定为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最后一日,本基金自2023年10月13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期,下一封闭期相应调整为自2023年10月13日起至2024年10月13日(含)。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提前结束开放期并进入下一封闭期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

  2.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 或020-83936999)、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