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中高等级信用债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12-15 10:23:22

博时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中高等级信用债C)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2月14日

送出日期:2023年12月1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博时中高等级信用债基金代码019979

下属基金简称博时中高等级信用债C下属基金代码019980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12-13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3-12-13

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张李陵

证券从业日期2012-07-01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

其他

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组合资产长期稳健的

投资目标

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

司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

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

分、债券回购、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

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信用评级为AA+(含)

以上信用债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包括金融债(不包括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分

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公开发行的次级债等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之外

的、非国家信用担保的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债券市场的运行状况与风险收益特征,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

市场运行趋势,自上而下决定类属资产配置及组合久期,并依据内部信用评级系统,深

主要投资策略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本基金采用的投资策略包括:期限结构策略、信用策略、

互换策略、息差策略等。其他投资策略还包括个券挖掘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购买

信用衍生品规避个券信用风险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高信用等级债券财富指数收益率*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

风险收益特征

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100%计

N<7天1.50%

入资产赎回费

N≥7天0.00%

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固定比例0.30%

托管费固定比例0.05%

销售服务费固定比例0.30%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

定的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公证费、律师费、诉讼

其他费用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

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

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

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

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信用评级为AA+(含)以上

信用债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该类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

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

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2)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

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

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3)资产支持证券(ABS)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

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

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

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4)投资信用衍生品的风险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

动风险。

(5)自动清盘的风险

基金存续期内,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

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本基金有面临自动清算的风险。

2、本基金普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资风险、杠杆风

险等)、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和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

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

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sera.com][客服电话:9510556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

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

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

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