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红公告

2023-12-19 07:12:46

  一、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截止收

益分配

基准日

的相关

指标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纯债壹号债券

519985

2014年7月1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长信纯债壹号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2023年12月15日

长信纯债壹号债券A

519985

1.2257

127,362,646.58

63,681,323.29

1.120

本次分红为2023年度的第1次分红

长信纯债壹号债券C

004220

1.1462

18,774,130.13

9,387,065.07

1.050

  注:根据《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收益分配最低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次分红方案符合合同约定。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3年12月20日

2023年12月20日

2023年12月22日

权益登记日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份额持有人。

本次分红将以2023年12月20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

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份额于2023年12月21日直接划

入其基金账户,2023年12月22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

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

购费用。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重要事项

  1、本次分红公告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权益登记日2023年12月20日申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对当次分红无效)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https://www.cxfund.com.cn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五、风险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初始面值或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