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中证医疗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12-27 10:52:49

嘉实中证医疗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2月25日

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嘉实中证医疗指数发起式 基金代码 014602

下属基金简称 嘉实中证医疗指数发起式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4602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1月20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王紫菡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2年1月20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6年6月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嘉实中证医疗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资产(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衍生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进行被动指数化投资。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来拟合复制标的指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以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本基金在严格控制基金的日均跟踪偏离度和年跟踪误差的前提下,力争获取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投资收益。具体包括:股票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衍生品投资策略、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医疗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合同生效当年的相关数据根据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500,000 1%

500,000≤M<1,000,000 0.6%

M≥1,000,000 1,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

7天≤N<30天 0.1%

N≥30天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5%

托管费 0.1%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或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市场。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股票市场的平均回报率

可能存在偏离。

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者心理和交易制度等

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以下因素可能使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率与标的指数的收益率发生偏离,也可能使基金的跟踪误差控制

未达约定目标:

(1)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股或变更编制方法,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

误差。

(2)由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等行为导致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化,使本基金

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3)成份股派发现金红利、新股市值配售收益将导致基金收益率超过标的指数收益率,产生正的跟踪

偏离度。

(4)由于成份股停牌、摘牌或流动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击成本而产生

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5)由于基金投资过程中的证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存在,使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

指数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6)在本基金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水平、技术手段、买入卖

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本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程度。

(7)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如因受到最低买入股数的限制,基金投资组合中个别股票的持有比例与标

的指数中该股票的权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卖空、对冲机制及其他工具造成的指数跟踪成本较大;因

基金申购与赎回带来的现金变动;因指数发布机构指数编制错误等,由此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4、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尽管可能性很小,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如出现变更标的指数的情形,本基金将变更标的指数。基于

原标的指数的投资政策将会改变,投资组合将随之调整,基金的收益风险特征将与新的标的指数保持一致,

投资者须承担此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5、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编制机构可能停止该指数的服务,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

决方案确定期间,基金管理人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该期间由于标的指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

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

6、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出现停牌,从而使基金的部分资产无法变现或出现大幅折价,存在对基

金净值产生冲击的风险。此外,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风险,

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后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从而可能产生跟踪偏离、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7、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

8、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的风险

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在放大收益的同时也放大了风险。类似于期货交易,融资业务在交易过程中需

要全程监控其担保金的比例,以保证其不低于所要求的维持担保比率,这种“盯市”的方式对本基金流动

性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9、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本身质量的变化将影响到未来产生现金流的确定性和稳定性。另外

证券化过程中也存在信用评级风险、风险隔离风险、法律风险等。

10、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

11、发起式基金的风险及基金合同自动终止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对本基金的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

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者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者及发起资金提供方均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本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满3年后,发起资金

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基金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因此,

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基金管理过程中共有的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

合规性风险和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jsfund.cn;客服电话:400-600-8800。

1、《嘉实中证医疗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嘉实中证医疗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嘉实中证医疗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了投资组合资

产配置图表、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