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中证2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4-01-03 07:01:06

为了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增强招商中证2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市场竞争力,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中证2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对本基金转换证券交易模式。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券交易模式转换

自2024年1月4日起,本基金将启动证券交易模式的转换工作。转换后,本基金的证券交易所交易将委托证券公司办理,由证券公司履行交易管理职责。

本次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因转换证券交易模式,拟对《招商中证2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请见本公告附件。

三、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完成以及修订后的《托管协议》生效时间将另行公告。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者参见《招商中证2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中证2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的文件。

四、重要提示

此次转换证券交易模式及《托管协议》的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招商基金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cmfchin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日

附件:《招商中证2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