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1-04 10:36:51

每笔1000元

赎回费 N 1.5%

7天 ≤ N 0.5%

1年 ≤ N 0.25%

2年≤ N</td>0

注: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

率按单笔分别计算。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登记等各项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

托管费 0.2%

销售服务费 0

其他费用 会计费、律师费、审计费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定风险

(1)成长性股票投资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持续成长潜力特征的上市公司股票。主要包括:

1)某时间段内,成长性股票不能反映整个证券市场平均收益水平的风险;

2)本基金“自下而上”的精选成长股票组合构建方法容易造成对某一行业或企业持仓过于集中的

情况,一旦判断错误,对基金组合的整体收益会产生较大影响;

3)投资管理人对市场判断有误从而导致资产配置比例不合适而产生的风险;

4)本基金使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股,使用的指标、分值、计算方法的选取

不当会影响组合中股票构成与投资业绩;

5)股票研究不深入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或公司利润增长率预测不准确带来的风险。在本基金的

选股方法中,使用了预测性的指标,包括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公司利润的增长率、预期未来几年主

营业务收入和公司利润的增长率等,如果研究不深入、预测不准确会增加投资风险。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

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

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

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

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

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

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

险。

(2)新股申购风险

新股上市并非绝对赚钱。在全流通发行的前提下,由于先有机构的询价,所以对新股的定价更趋

市场化,发行价与上市首日开盘价格间的差价可能会逐渐缩小。偶然性的跌破发行价并非是不可能的

事情,特别是遇上行情低迷之时,或者碰到基本面欠佳,发行市盈率过高的个股上市,都存在跌破发

行价的可能性。

2、普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3、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

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

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

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

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鹏华基金官方网站[www.p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8-533]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