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1-10 06:03:54
工银瑞信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月9日
送出日期:2024年1月1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工银新能源汽车混合 基金代码 005939
下属基金简称 工银新能源汽车混合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5939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11月14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张剑峰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4年1月5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5年7月1日
基金经理 杜洋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2年1月13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7月1日
基金经理 张姝丽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1年11月1日
基金经理 邢梦醒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4年7月7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安排,请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受益于新能源汽车主题的上市公司股票,采用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力争实现超越业绩基准的超额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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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新能源汽车主题范围内的股票及存托凭证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充足的宏观形势判断和策略分析的基础上,采用动态调整策略,在市场上涨阶段中,适当增加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在市场下行周期中,适当降低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从而有效提高不同市场状况下基金资产的整体收益水平。在股票投资方面,在新能源汽车主题界定与行业选择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自上而下考察市场估值以及行业基本面,自下而上通过对细分行业的变化、价格及技术的最新进展、个股的竞争力等方面的考察决定组合配置。重点关注能够坚持研发并运用新能源汽车先进技术的上市公司,通过进一步对估值水平的评估,最终选择优质且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80%×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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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11月14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
净值增长率。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前收费) M<100万元 1.50%
100万元≤M<300万元 1.00%
300万元≤M<500万元 0.80%
M≥500万元 1,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75%
30天≤N<1年 0.50%
1年≤N<2年 0.30%
N≥2年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0%
托管费 0.20%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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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组
合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
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和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可参与股票申购,由于股票发行政策、发行机制等影响新股发行的因素变动,将影响本基金的
资产配置,从而影响本基金的风险收益水平。另外,发行股票的配售比例、中签率的不确定性,或其他发
售方式的不确定性,也可能使本基金面临更多的不确定因素。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指期货与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
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或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出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
较大损失。股指期货与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
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
特有风险;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
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
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
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因《基金合同》
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按照《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章节的约定处理。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119999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