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定证券投资基金主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2024-01-16 06:37:30

关于指定证券投资基金主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1月16日起,本公司指定下列流动性服务商为相关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

1、建信中证农牧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1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建信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76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建信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775):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建信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835):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建信中证全指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89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1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5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建信易盛郑商所能源化工期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81):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