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预见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2024-02-06 06:16:00

  一、中欧预见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889号文注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进行了公开披露。

  二、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投资人应当以书面或电子形式确认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征。

  三、本基金是目标日期为2045年12月31日的养老目标日期基金,最适宜退休日期为2040年至2050年左右的投资者购买,对于其他投资者,本基金并未设计针对性的投资策略,提醒投资者务必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四、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均设置锁定持有期,原则上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为3年,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锁定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及转换转出基金份额的风险。

  五、本基金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依照下滑曲线配置并逐年调整,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本基金通过综合分析投资者的年龄结构、风险偏好及资本市场各类资产的长期风险收益情况变化,可能会调整下滑曲线,从而使下滑曲线与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产生差异。若基金管理人调整本基金的下滑曲线,则应当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下滑曲线的调整情况并说明调整的原因。

  六、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基金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风险管理策略、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投资策略。具体策略内容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七、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公募REITs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60%,其中对商品基金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10%。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投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5%,投资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合计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八、本基金权益类资产占比将按照下滑曲线逐年调整,并预留一定的主动调整空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因素调整各年下滑曲线值及权益类资产占比,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更新。具体下滑曲线及本基金的权益类资产占比可参见下文。本基金的权益类资产占比如下:

  时间段 权益类资产比例 中枢值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7/12/31 40%-60% 55%

2028/1/1-2028/12/31 37%-60% 52%

2029/1/1-2029/12/31 34%-59% 49%

2030/1/1-2030/12/31 31%-56% 46%

2031/1/1-2031/12/21 28%-53% 43%

2032/1/1-2032/12/31 25%-50% 40%

2033/1/1-2033/12/31 22%-47% 37%

2034/1/1-2034/12/31 19%-44% 34%

2035/1/1-2035/12/31 16%-41% 31%

2036/1/1-2036/12/31 14%-39% 29%

2037/1/1-2037/12/31 12%-37% 27%

2038/1/1-2038/12/31 10%-35% 25%

2039/1/1-2039/12/31 8%-33% 23%

2040/1/1-2040/12/31 6%-31% 21%

2041/1/1-2041/12/31 4%-29% 19%

2042/1/1-2042/12/31 3%-28% 18%

2043/1/1-2043/12/31 2%-27% 17%

2044/1/1-2044/12/31 1%-26% 16%

2045/1-2045/12/31 0%-25% 15%

2046/1/1-2046/12/31 0%-24% 14%

2047/1/1-2047/12/31 0%-24% 14%

2048/1/1-2048/12/31 0%-23% 13%

2049/1/1-2049/12/31 0%-22% 12%

2050/1/1-2050/12/31 0%-21% 11%

2051/1/1及其之后 0%-20% 10%

  图:本基金下滑曲线值及权益类资产占比

  

  九、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基金随着所设定目标日期的临近,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从而逐步降低整体组合的波动性,并实现风险分散的目标。本基金相对股票型基金和一般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较小,但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如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十、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0.60%;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0.30%。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0.15%;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0.075%。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详见《基金合同》。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申购将收取申购费,具体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均设置三年锁定持有期,除另有规定外,三年后方可赎回,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具体费用内容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十一、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十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具体风险内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十三、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十四、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十五、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十六、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十七、本基金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设置了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Y类基金份额,该份额类别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具体费率的设置及费率水平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除另有规定外,投资者购买Y类份额的款项应来自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也需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基金产品需符合《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的相关条件,具体名录由中国证监会确定,每季度通过相关网站及平台等公布。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不符合相关条件从而被移出名录的情形,届时本基金将暂停办理Y类份额的申购,投资者由此可能面临无法继续投资Y类份额的风险。

  十八、本基金可投资公募REITs,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基金价格波动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终止上市风险、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等。具体风险内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十九、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