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类别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4-02-08 06:20: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工银瑞信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的约定,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经征求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
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2月8日起为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类别。本
基金增加份额类别事项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事项,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情况
自2024年2月8日起,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020750),本次增加该基金份额类别后,将设置三类基金份额: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赎回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赎回费
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
赎回费用,且按照前一日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销
售服务费。
E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
赎回费用,且按照前一日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销
售服务费。
三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
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或者E
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二、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
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
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腾安基金
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
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等。
三、本基金各类份额类别的费用费率结构
(一) 费用费率结构
费用种类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E 类基金份额
申购费率
M<100 万 1.00%
0% 0%
100 万≤M<300 万 0.80%
300 万≤M<500 万 0.60%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赎回费率
Y<7 天 1.50% Y<7 天 1.50% Y<7 天 1.50%
7 天≤Y<1 年 0.50% 7 天≤Y<30 天 0.10%
1 年≤Y<2 年 0.25% Y≥7 天 0.00%
Y≥30 天 0%
Y≥2 年 0%
销售服务费 0% 0.10% 0.10%
首次申购、追加申
购最低金额
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
每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
规定为准。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
制。
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每
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
人民币(含申购费),追
加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
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
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
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账户最低基金
份额余额
1 份
基金管理费率 0.30%,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
基金托管费率 0.05%,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注:M为申购金额,Y 为持有期限;1年指365天。申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注册登记系统确认之日起开
始计算,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确认日止,且基金份额赎回确认日不计入持有期限。
(二)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
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告。
四、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
管理人就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属
于基金合同中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可由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工银瑞信上证科
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并根据《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更新。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
信息披露文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
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
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
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
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二月八日
附件:《工银瑞信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 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 修改后基金合同
内容 内容
第 三
部 分
基 金
的 基
本 情
况
九、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
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
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 A 类份
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在赎回
时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
为 C 类份额。
本基金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
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
值并单独公告。
九、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
式等事项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
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 A
类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在赎
回时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称为 C 类份额、E 类份额。
本基金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E 类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和 E 类份
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
第 六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与
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
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申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
费。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
额除以当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
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
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申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E 类基金
份额不收取申购费。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
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
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第 十
五 部
分
基 金
费 用
与 税
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公证费、审计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等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
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 类基金份额、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公
证费、审计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等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
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
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销售机构。若遇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
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1)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
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
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
付给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销售机构。若遇法定
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
支付日支付。
(2)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E 类基金资产
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F×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 E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F 为 E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
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
付给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销售机构。若遇法
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
近可支付日支付。
第 十
六 部
分
基 金
的 收
益 与
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
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
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
和 E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
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
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 修改后托管协议
内容 内容
一、基
金 托
管 协
议 当
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
东座九层
邮政编码:100031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时间:2009 年 1 月 15 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2009]13 号
注册资本:34,998,303.4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
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
东座九层
邮政编码:100031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时间:2009 年 1 月 15 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2009]13 号
注册资本:34,998,303.4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
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
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
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从事银行
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
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代理资金清算;各类汇兑业务;代理政
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贷款承诺;组
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借
款;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
券;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币兑换;
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企业、个人财务顾问
服务;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业务;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产业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
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
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
箱服务;代理资金清算;各类汇兑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
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贷款承诺;组织或参加银团贷
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借款;发行、代理发
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外汇票据承兑和
贴现;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币兑换;外汇担保;资信调查、
咨询、见证业务;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证券公司客户交易
结算资金存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托管业
务;产业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
托管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
行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九、基
金 收
益 分
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
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
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
和 E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
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
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十一、
基 金
费用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1、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
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2、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E 类基金资产
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F×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 E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F 为 E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