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沣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沣信债券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3-01 11:01:19
华安沣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沣信债券C)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2月29日
送出日期:2024年3月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华安沣信债券基金代码012231
下属基金简称华安沣信债券C下属基金代码012232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07-18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开放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3-07-18
基金经理的日期
邹维娜
证券从业日期2008-04-21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3-07-27
基金经理的日期
郑伟山
证券从业日期2008-08-18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或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
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
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
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
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
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
投资范围
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
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
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的80%;投资于股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合计比例不高于基
金资产的2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
中现金不包含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本基金的投资比例相应调整。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2、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3、股票投资策略;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中证港股通
业绩比较基准
综合指数收益率×2%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
风险收益特征
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
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3-12-31
0.18%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0.42%其他资产
16.36%权益投资
83.04%固定收益投资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N<7天1.50%
赎回费
N≥7天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0.60%
托管费0.12%
销售服务费0.40%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1、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
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2、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
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
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配置风险、国债
期货投资风险、港股通机制下的投资风险、存托凭证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流动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巨额赎回风险、启用摆动定价或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
带来的风险等)、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基金财产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风
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
险等。
3、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资产配置风险
(2)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3)港股通机制下的投资风险
(4)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得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
友好协商、调解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金融仲裁院,根据该机构届
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当事人均有约
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一)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二)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五)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