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类别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4-03-08 06:04:47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工银瑞信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类别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工银瑞信如意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3月8日起为本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增加份额类别事项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情况

自2024年3月8日起,本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0945)。本次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将根据销售服务费收取等事项的不同设置四类基金份额(即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四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各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投资者首次申购D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0.01元。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的D类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按照份额进行赎回,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0.01份,赎回时或赎回后保留的D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前述最低限额的相关约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根据本基金运作情况、法律法规或登记机构的业务规则,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新增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基金各类份额类别的费用费率结构

(一)费用费率结构

费用种类 A类基金份额 B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D类基金份额

申购费 0

赎回费 通常情况下为0%,在特殊情形下,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收取强制赎回费。

销售服务费 0.25% 0.01% 0.01% 0.01%

首次申购起点金额 0.01元 1000万元 0.01元 3000万元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0.01元

最低赎回份额 0.01份

基金账户最低余额 0.01份

管理费 0.15%

托管费 0.05%

(二)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就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因增加新的基金份额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属于基金合同中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工银瑞信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登载于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八日

附件:《工银瑞信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 修改后基金合同

内容 内容

第二部分释义

54、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收取等事项的不同,分设三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55、A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类别

56、B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类别

57、C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类别

54、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收取等事项的不同,分设四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四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55、A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类别

56、B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类别

57、C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类别

58、D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类别

第二部分释义 6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1.00元 6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A类、B类、C类和D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1.00元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六、基金份额面值

本基金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基金份额面值

本基金A类、B类、C类和D类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基金管理人按相关规定公布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B类、C类和D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基金管理人按相关规定公布A类、B类、C类和D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4、本基金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单位1.00元。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4、本基金A类、B类、C类和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单位1.00元。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H=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H=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 修改后托管协议

内容 内容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67号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成立日期:1988年8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1988]347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注册资本:207.74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买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资产托管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财务顾问、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67号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成立日期:1988年8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1988]347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注册资本:207.74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买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资产托管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财务顾问、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及复核

1、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7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1.00元。该基金份额净值是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价格的基础。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及复核

1、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7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A类、B类、C类和D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1.00元。该基金份额净值是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价格的基础。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一、基金费用 (三)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H=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三)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H=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