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4-03-26 07:39: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修订旗下2只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名单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名称

003376 广发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010529 广发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主要修订内容

  1.将上述基金基金合同中“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的相关约定删除,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上述基金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详见附件)。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同时公布经修订后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4年3月26日生效。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6日

  附件: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一、《广发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指定媒介 规定媒介

指定报刊 规定报刊

指定网站 规定网站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 符合《证券法》规定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一一

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 )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

……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 披露与

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

行。 (删除)

……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指引第3号一一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

数基金指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第二部分 释义

……

9、《基金法》: 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

6月1日起实施,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

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

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

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

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

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

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

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

媒介

……

……

9、《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

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

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

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

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并经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

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国

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20、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

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投资者, 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

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

54、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

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规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

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

第三部分 基金

的基本情况

……

九、基金份额的分类

……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 费率水平等由基金

管理人确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根据基金销售情

况, 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

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

基金份额类别、 或者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

内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 调低赎回费率或

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

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删

除)

……

……

九、基金份额的分类

……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 费率水平等由基金

管理人确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根据基金销售情

况, 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

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

基金份额类别、 或者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

内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 调低赎回费率或

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

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第四部分 基金

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

第六部分 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 具体的

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

中列明。 (删除)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

机构,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

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

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

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

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

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

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

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但

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暂不允许进行相互转换。

(删除)

……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 基金管

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 在基金管理人网

站公示。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赎回。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

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

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

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

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

第七部分 基金

合同当事人及

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

-49848(集中办公区)

……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8

……

第十八部分 基

金的信息披露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

内, 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

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 )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

下简称“指定网站”或“网站”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

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

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

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指定网站应当无偿向投资者提供基金信息披露服务。

……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

内, 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

件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规定报刊” )及规定互联网

网站(以下简称“规定网站”或“网站” )等媒介披露,并

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

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规定网站包括基

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露网站。 规定网站应当无偿向投资者提供基金信息披露

服务。

……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

摘要

根据以上内容对应修改。 根据以上内容对应修改。

  二、《广发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指定媒介 规定媒介

全文 指定网站 规定网站

全文 指定报刊 规定报刊

全文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符合《证券法》规定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

一一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

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

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指引第3号一一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

数基金指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

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广发中债1-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2013年6月1日起实

施, 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11、《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

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

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2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

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2、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

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

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删除)

23、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

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

25、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

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

32、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

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

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确认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

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

55、指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规定互联网网

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

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广发中债1-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2013年6月1日起实

施, 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

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

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

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并经2020年3月20日

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

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21、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

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来自

境外的资金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

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

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

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

资等业务

……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

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

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各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余额总数

……

54、规定媒介: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用以进行信

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规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

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

九、基金份额的分类

……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等由基金管理

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根据基金销售情

况,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权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

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

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

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

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

……

九、基金份额的分类

……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等由基金管理

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根据基金销售情

况,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权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

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

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

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

公告。

……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投资人。

……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

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 具

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

他相关公告中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

增减销售机构,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基金投资

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

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

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公

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余额总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

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

后计算,并在T+1日内披露。 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

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披露。

……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

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赎回

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

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7、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

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

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

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

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

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

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

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允许进行相互转换。

……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 具

体的销售机构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基金投资者

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

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与赎回。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公

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余额总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

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

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披露。 遇特殊情况,

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披露。

……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

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赎回

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

元。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

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7、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

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

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

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

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

售服务费率、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

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

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

-49848(集中办公区)

……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注册资本:810.31亿元人民币

……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

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

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8室

……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

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注册资本:923.84亿元人民

……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

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

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

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

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

……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五、估值程序

1、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该

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

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基金管理

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

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

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

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

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照规定对外公布。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

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基金份额净

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

份额净值错误。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

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

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

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

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

……

五、估值程序

1、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各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

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总数

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

后第5位四舍五入。 基金管理人

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

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

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

规定披露。

2、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

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

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

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

理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

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

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照

规定对外公布。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

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

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

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

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错误。

……

4、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处理的方法如下:

……

(2) 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的0.25%时, 基金管理人

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

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

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

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

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

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

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

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

息予以公布。

……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可根据基金

发展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

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

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删除,以下序号对应调整)

……

……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

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

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

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

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

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红

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

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

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

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

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

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

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

面值;

……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

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

分配利润、 基金收益分配对象、

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分配方式

等内容。

……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

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

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

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

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

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

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

赎回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指定网站、基金

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

日, 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七)临时报告

……

16、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

零点五;

……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

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

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

其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于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

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

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

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七)临时报告

……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

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

分之零点五;

……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

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应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 应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

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 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

……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将基金财产清算后

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 交纳所欠税款

并清偿基金债务后, 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

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

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

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确认后5个工作

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

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

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

……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

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

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

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

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

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各类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

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

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

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

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

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

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

公告。

……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合同的效力

……

2、《基金合同》 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基金财

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确认并公告之日止。

……

……

2、《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

其生效之日起至基金财产清算

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之日止。

……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根据以上内容对应修改。 根据以上内容对应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