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顺盈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4-03-26 09: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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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顺盈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4 年 3 月 8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4 年 3 月 26 日

2

一、重要提示

中银顺盈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467 号文注

册募集,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和《中银顺盈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

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

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

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4 年 1 月 17 日,本基金已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终

止条件,已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 2024 年 1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规定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关于中银顺盈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

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本次清算期间为 2024 年 1 月 25 日至 2024 年 3 月 8 日,由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源泰律师

事务所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

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3

1、基金名称:中银顺盈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

中银顺盈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基金代码:010487)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 年 12 月 8 日

4、清算起始日:2024 年 1 月 25 日

5、清算起始日基金份额总额:25,349,224.59 份

6、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力争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7、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

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

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

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中期票据、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

期融资券、央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

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

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40%。本基金投资

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

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8、投资策略:本基金的投资策略由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股

票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衍生品投资策略六部

分组成。

4

9、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0%

10、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

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11、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中银顺盈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系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0]2467 号文《关于准予中银顺盈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

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

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516,761,566.41

份基金份额。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顺盈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自 2024 年 1 月 25 日起,本基金进

入清算程序,停止办理或不再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费用。

四、财务会计报告

1、2024 年 1 月 24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4 年 1 月 24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6 12,428,386.30 13,660,619.69

结算备付金 1,655,514.86 1,961,154.81

存出保证金 39,428.68 37,278.26

5

交易性金融资产 7 15,125,204.09 13,833,386.63

其中:股票投资 1,920,210.80 641,996.00

债券投资 13,204,993.29 13,191,390.6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5,998,015.89

应收清算款 - 1,007,936.44

资产总计 29,248,533.93 46,498,391.72

负债和净资产

负 债:

应付赎回款 1,102,370.80 147,543.51

应付管理人报酬 17(b) 22,605.79 32,627.16

应付托管费 17(c) 5,651.45 8,156.78

应交税费 640.04 1,161.71

其他负债 8 116,014.92 172,782.94

负债合计 1,247,283.00 362,272.10

净资产:

实收基金 9 27,777,350.87 45,751,444.03

未分配利润 10 223,900.06 384,675.59

净资产合计 28,001,250.93 46,136,119.62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9,248,533.93 46,498,391.72

注:

1. 报告截止日 2024 年 1 月 24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净值 1.0081

元,基金份额 27,777,350.87 份。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 月 24 日(基

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

2、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 月 24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 月 24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2,577.86 1,719,057.68

1.利息收入 27,770.74 526,311.7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1 8,721.88 81,631.00

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收入

19,048.86 444,680.75

其他利息收入 19,048.86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060.80 -1,522,365.77

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2 -23,953.46 -1,800,954.60

债券投资收益 13 20,892.66 87,804.30

股利收益 - 190,784.53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14 -22,132.08 2,715,111.70

减:二、营业总支出 31,625.81 709,303.48

1.管理人报酬 17(b) 22,605.79 448,394.85

2.托管费 17(c) 5,651.45 112,098.58

3.税金及附加 68.57 1,607.82

4.其他费用 15 3,300.00 147,202.2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29,047.95 1,009,754.2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29,047.95 1,009,754.2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9,047.95 1,009,754.20

3、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 月 24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净资产

(基金净值)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 月 24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45,751,444.03 384,675.59

46,136,119.6

2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45,751,444.03 384,675.59

46,136,119.6

2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

-17,974,093.1

6 -160,775.53

-3,501,323.6

3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9,047.95 -29,047.95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变动数(减少以“-”号填列)

-17,974,093.1

6 -131,727.58

-3,472,275.6

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371.46 52.84 168,416.02

2.基金赎回款 -17,980,464.6

2 -131,780.42

-3,640,691.7

0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变动(减少以“-”

号填列) - - -

7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27,777,350.87 223,900.06

28,001,250.9

3

项 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74,935,205.14 532,921.34

75,468,126.4

8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74,935,205.14 532,921.34

75,468,126.4

8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

-29,183,761.1

1 -148,245.75

-29,332,006.

86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09,754.20 1,009,754.20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变动数(减少以“-”号填列)

-29,183,761.1

1

-1,157,999.9

5

-30,341,761.

0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407,154.64 105,182.42 5,512,337.06

2.基金赎回款 -34,590,915.7

5

-1,263,182.3

7

-35,854,098.

12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变动(减少以“-”

号填列) - - -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45,751,444.03 384,675.59

46,136,119.6

2

五、清盘事项说明

1、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

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不需要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4 年 1 月 17 日,本基金已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

《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8

2、清算起始日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顺盈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自 2024 年 1 月 25 日起,本基金进

入清算程序。故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 2024 年 1 月 25 日。

3、清算报告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

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

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为截至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的资产负债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六、基金财产分配

自 2024 年 1 月 25 日至 2024 年 3 月 8 日止的清算期间,本基金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本次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

续进行。基金资产处置、负债清偿及基金净资产分配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

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资产处置情况

(1)2024 年 1 月 24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银行存款为人民币

12,428,386.30 元,其中托管户存款为人民币 12,419,604.60 元,银行存款应计

利息为人民币 8,781.70 元。截至本次清算结束日 2024 年 3 月 8 日,银行存款为

人民币 25,652,612.88 元。

(2)2024 年 1 月 24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1,655,514.86 元,其中结算备付金本金为人民币 1,652,648.95 元,结算备付金

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2,865.91 元。截至本次清算结束日 2024 年 3 月 8 日,结算备

付金为人民币 4,967.91 元。

(3)2024 年 1 月 24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9

39,428.68 元,其中存出保证金本金为人民币 39,367.68 元,存出保证金应计利

息为人民币 61.00 元。截至本次清算结束日 2024 年 3 月 8 日,存出保证金为人

民币 26,704.20 元。

(4)2024 年 1 月 24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为股票和上市流通债券,其中股票市值为 1,920,210.80 元,债券市值为

13,204,993.29 元。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已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前卖出

完毕,收回金额合计 15,208,347.99 元,其中卖出股票收回金额为 1,999,521.35

元,卖出债券收回金额为 13,208,826.64 元。

3、负债清偿情况

(1)2024 年 1 月 24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确认的应付赎回款

1,102,370.80 元已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划付完毕。

(2)2024 年 1 月 24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已计提的应付管理人报

酬 22,605.79 元及应付托管费 5,651.45 元,均已于 2024 年 2 月 2 日支付。

(3)2024 年 1 月 24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已计提应付信息披露费

80,000.00 元,应付审计费 30,000.00 元,应付交易费用 3,014.92 元,应付账

户维护费 3,000.00 元。其中,应付信息披露费 80,000.00 元已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支付,应付交易费用 3,014.92 元已于 2 月 28 日支付,应付账户维护费

3,000.00 元已于 2 月 28 日支付,应付审计费 30,000.00 元将于本次清算结束日

(2024 年 3 月 8 日)后支付。

(4)自 2024 年 1 月 25 日本基金进入清算期至本次清算结束日(2024 年 3

月 8 日)止期间,本基金产生清算律师费 15,000.00 元,将于清算结束日后支付。

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项目

自 2024 年 1 月 25 日

至 2024 年 3 月 8 日

止清算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收益

利息收入(注 1) 22,659.76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6,147.42

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 130,419.77

赎回、转换手续费收入 - 其他业务收入 - 收益小计 106,932.11

10

二、费用

1、交易费用 2,903.95

2、清算期间费用(注 2) 18,200.00

费用小计 21,103.95

三、清算期间净收益 85,828.16

注 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 2024 年 1 月 25 日至 2024

年 3 月 8 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存出保证金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

注 2:本基金清算期间的审计费、律师费和银行汇划费由基金财产承担。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25,639,284.99 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

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起始日 2024 年 1 月 25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存款利息、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利息亦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产生的各类划付手续费由基金份

额持有人承担。该部分利息以及未到账的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将由基金管理

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

有。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

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中银顺盈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最后运作日 2024 年 1 月 24 日基金净资产 28,001,250.93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85,828.16

加:清算期间支付申购、赎回款轧差 -2,447,794.10

二、2024 年 3 月 8 日基金净资产 25,639,284.99

11

(2)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银顺盈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中银顺盈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4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