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中证央企红利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2024-04-25 10:14:17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公告依据

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下属分级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代码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

中银中证央企红利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中证央企红利50指数

020251

契约型开放式

2024年3月22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银中证央企红利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中证央企红利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2024年4月25日

中银中证央企红利50指数A

020251

中银中证央企红利50指数C

020250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A类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以上基金份额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C类份额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C类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以上基金份额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费等各项费用。投资者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份额类别

A类

A类

A类

A类

单笔申购金额(M)

M〈100万元

100万元≤M〈200万元

200万元≤M〈500万元

M≥500万元

申购费率

1.00%

0.80%

0.50%

1000元/笔

  注: 1、申购金额中已包含投资者应支付的申购费。

  2、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规定。

  (4)当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和操作规范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管理人不对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份额类别

A类

A类

C类

C类

持有期限(Y)

Y〈7日

7日≤Y

Y〈7日

7日≤Y

赎回费率

1.50%

0.00%

1.50%

0.00%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除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人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被赎回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和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2)当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和操作规范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业务办理规则、程序、数量限制等进行调整,并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基金间的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2)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3)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 为转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 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 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为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若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市场基金的,则G=0;

  H 为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H=0;

  J 为申购补差费。

  赎回费按照转出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的比例归入转出基金资产,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

  注: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销售。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各基金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并公告。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办理时间

  自2024年4月25日起正式开通。

  (2)适用基金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与如下基金之间的相互转换:

基金代码

012705

012704

012706

012192

012707

013653

014050

014049

014226

009877

006853

008233

015089

012600

006952

008232

007318

007335

008773

005274

009414

006421

009026

012191

012204

012205

018556

000805

014400

014399

015438

014227

014398

014397

基金名称

中银兴利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兴利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恒泰9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上海清算所0-5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中证8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内核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汇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恒优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景福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内核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景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恒优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民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中债1-3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景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景福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弘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高质量发展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恒泰9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民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民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荣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中证8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恒悦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恒悦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7709

005689

007566

010159

010509

007718

014455

006243

007753

006224

010500

009345

009346

014454

010962

007752

009379

010965

010321

006677

011045

006678

011044

016555

016965

017784

017021

017022

007035

016577

016578

000996

007708

014453

018540

018539

018537

018538

018074

017943

000939

004871

002288

010167

015807

001476

016520

000591

000699

003717

014623

014624

001127

001235

012181

010312

004881

002462

002461

016565

000817

004767

010484

006331

001677

010812

010311

012264

000539

000572

017205

014845

001370

019553

019554

019555

019556

020468

017133

017132

005690

016895

016896

020971

中银瑞福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C

中银医疗保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宁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医疗保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彭博政策性银行债券1-5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创新医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双息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中债3-5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创新医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顺兴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顺兴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双息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鑫新消费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鑫新消费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稳汇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顺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稳汇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顺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稳健景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乐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高质量发展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招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招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中债1-3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瑞福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A

中银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富利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富利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鑫盛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鑫盛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中债1-5年进出口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如意宝货币市场基金E

中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金融地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稳进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宏观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智能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稳进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薪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中银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宏观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智能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金融地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珍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珍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B

中银安心回报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智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A

中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智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安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卓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中银卓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D

  其中,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不开通本基金与中银活期宝A、中银薪钱包的相互转换业务,开通中银活期宝A、中银薪钱包赎回转申购本基金,并可办理本基金转换转出至中银活期宝A、中银薪钱包,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可办理本基金与中银活期宝、中银薪钱包之间的相互转换,详细信息请查阅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另行公告。

  (3)办理机构

  上述转换业务办理机构适用于本基金的各基金销售机构,销售机构名单具体参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或基金管理人公告。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各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各销售机构的实际业务开展为准。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调整业务办理机构,届时将按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或在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

  (4)基金转换的申请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与相关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或网站进行成交查询。

  (5)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转换,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如剩余份额低于1000份,应选择一次性全部转出,具体数量限制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6)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2)基金持有人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为基金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办理方式

  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拥有基金管理人开放式基金账户。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2办理时间

  自2024年4月25日起正式开通,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6.3办理机构

  上述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办理机构适用于本基金的各基金销售机构,销售机构名单具体参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各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调整业务办理机构,届时将按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或在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

  6.4定期定额投资金额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含1元),其中通过本公司的电子直销平台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含1元)。在单笔最低金额不低于1元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可能设置不同金额标准,具体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可与各销售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

  6.5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规定。详情请咨询各销售机构的当地销售网点。

  6.6定期定额投资费率的说明

  若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如有费率优惠以相关公告为准。

  6.7扣款和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基金份额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6.8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期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10 楼、11 楼、26 楼、45 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48999

  传真:(021)50960970

  联系人:高爽秋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10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曹卿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中银基金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 APP 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朱凯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2)本基金A类份额其他场外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本基金C类份额其他场外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销售机构名单如有变更,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2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银中证央企红利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中证央企红利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3、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