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24-05-08 10:10:2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大会投票表决时间自2024年4月9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17:00止。2024年5月7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4月8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271,621,760.48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投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40,005,676.43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1.54%,参加本次大会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和《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修改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大会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为: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40,005,676.43份,占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上述表决结果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符合《基金法》和《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议案获得通过,本次大会决议自2024年5月7日起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35000
公证费10000
合计45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4年5月7日计票并表决通过了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议案说明,本基金管理人将相应修改《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自本次大会决议生效日(即2024年5月7日)起,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生效,具体修改后的内容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的新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本次变更事项,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本基金基金合同调整的方案要点如下:
1、调整收益分配方式及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
自2024年5月7日起,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由“每日分配,按月支付”调整为“每日分配、按日支付”,在收益分配原则中补充“基金份额持有人部分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时,未付收益为正时,未付收益不进行支付;未付收益为负时,其剩余的基金份额需足以弥补其当前未付收益为负时的损益,否则将自动按比例结转当前未付收益,再进行赎回款项结算”,并相应调整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
2、增设E类基金份额
自2024年5月8日起,对本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1291,基金简称:鹏华货币E),根据登记机构不同、销售服务费收取费率不同对基金份额进行分类。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增加E类基金份额后,鹏华货币现有的A类、B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E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用,而从E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投资者可自2024年5月8日起办理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本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的详细信息请查阅本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披露的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四、备查文件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附件:《公证书》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