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中证长江保护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易方达中证长江保护主题ETF联接发起式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5-10 14:25:24

易方达中证长江保护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易方达中证长江保护主题ETF

联接发起式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5月9日

送出日期:2024年5月1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易方达中证长江保护主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16357

题ETF联接发起式

易方达中证长江保护主

下属基金简称下属基金代码016357

题ETF联接发起式A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04-11

基金类型基金中基金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3-04-11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刘树荣

证券从业日期2007-04-01

1、《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50个工

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

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

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

其他:

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

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

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

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但基金合同关于“目

标ETF发生相关变更情形的处理方式”另有约定的除外。自指数编制

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期间,基金管理人应

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

存托凭证)、除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以外的其他股票(包括

港股通标的股票、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

凭证)、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

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投资范围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及融资业务。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长江保护主题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

更。

本基金为易方达中证长江保护主题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

易方达中证长江保护主题ETF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力争

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主要投资策略

4%以内,主要投资策略包括目标ETF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存托

凭证投资策略、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投资策略、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

投资策略、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融资业务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长江保护主题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易方达中证长江

保护主题ETF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

表现与中证长江保护主题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证券

市场,除了需要承担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

临汇率风险、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风险、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

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等特有风险。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

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注: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注: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按实际存续期计算。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

申购的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依法设立的基

本养老保险基金、依

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

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

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

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包括企业年金单一

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M<100万元0.12%

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

社会保险基金、以及

依法登记、认定的慈

善组织;将来出现的

申购费(前

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

收费)

公积金、享受税收优

惠的个人养老账户、

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

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

类型

100万元≤M<500万元0.08%同上

按笔收取,100

M≥500万元同上

元/笔

M<100万元1.20%其他投资者

100万元≤M<500万元0.80%同上

按笔收取,1000

M≥500万元同上

元/笔

赎回费0天

N≥7天0.00%

注: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分别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0.15%

托管费0.05%

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其他费用

章节。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目标ETF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

为负数,则取0)的0.15%年费率计提。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

持有目标ETF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05%年费率计提。本基金交易证券、

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包括:本基金特有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

风险、税收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

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1)指数化投资的风险,包括标的

指数的政策风险、标的指数编制方案带来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基金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标的指

数值计算出错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2)联接基金

的特殊风险,包括可能具有与目标ETF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及净值增长率的风险、目标ETF

面临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由目标ETF的联接基金变更为直接投资目标

ETF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指数基金的风险;(3)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

资于港股通股票的风险;(4)投资特定品种(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资产

支持证券、存托凭证等)的特有风险;(5)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6)基金清盘

终止的风险等。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

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

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

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因《基金合

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最终将通过仲裁方式处理,详见《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客服电话:40088180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