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广发养老目标2045三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5-16 10:06:35
广发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
中基金(FOF)(广发养老目标2045三年持有混合发起
式(FOF)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5月15日
送出日期:2024年5月1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广发养老目标2045三年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16649
持有混合发起式(FOF)
广发养老目标2045三年
下属基金简称持有混合发起式(FOF)下属基金代码016649
A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05-05
基金类型基金中基金交易币种人民币
每个开放日,但每份基金
运作方式其他开放式开放频率
份额锁定期为三年。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3-05-05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杨喆
证券从业日期2008-04-28
本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基
金合同自动终止。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
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
规或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
其他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
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
提出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包括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
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本基金自2024年5月17日起增设Y类份额。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下行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定量与
投资目标
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精选不同资产类别中的优质基金,结合基金的下滑
曲线和市场环境合理配置权重,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
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
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
以及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债券类金融工具)、资
产支持证券、证券投资基金(包括QDII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香港互认基金及其他经中国证
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基金)、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
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
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80%;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
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不超过60%(其中投资于港
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本基金投资于QDII基金
和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投资商品
基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0%;本基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5%;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对投资比例要求
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具体包括:1、资产配置策略;2、基金投资策略;3、风险管理策略;
4、股票投资策略;5、债券投资策略;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在海外实践且卓有成效的养老目标日期配置原理与组合构
建框架,通过将到退休日(目标日期)前收入积累的预期和合理的退
休目标进行匹配、优化,来确定权益、固定收益等基础资产类别的投
资比例。本产品的基础配置模型为目标日期下滑曲线,对应了投资组
主要投资策略合在距离退休日不同时期的风险递减的权益、固定收益等配置比例。
本基金会适当对大类资产进行细分,以建立投资规则下精准的组合构
成比例,底层基金配置有严格的筛选流程。本基金也会考虑在一定情
况下将相关政策允许的单一股票、债券等资产纳入投资标的范围。
本基金以精选各资产类别中代表性强的子类别为组合构建基础,通过
自上而下的分层权重设置和均衡战术调整,设定随目标日期到期时间
移动的权益、固定收益配置偏离和最终成仓比例。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90%+人民币计价的恒生指数收益率×10%)×
业绩比较基准X+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X),其中X为下滑曲线值,
本基金各年的下滑曲线值参见招募说明书中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为目标日期基金中基金,2045年12月31日为本基金的目标日期,
风险和收益水平会随着目标日期的临近而逐步降低。
本基金若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
风险收益特征
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
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
险等。
注:详见《广发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文件中“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非特定
M<100万元1.20%
客户
非特定
100万元≤M<200万元0.80%
客户
非特定
200万元≤M<500万元0.60%
客户
非特定
M≥500万元1000元/笔
客户
申购费(前收费)
特定客
M<100万元0.12%
户
特定客
100万元≤M<200万元0.08%
户
特定客
200万元≤M<500万元0.06%
户
特定客
M≥500万元100元/笔
户
N<7日1.50%
7日≤N<30日0.75%
赎回费
30日≤N<365日0.50%
N≥365日0.00%
注: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不列入基金资产;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对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具体以实际收取为准。
2、特定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时,方适用上述特定客户申购费率。特定投资群体
(特定投资者)范围及具体费率优惠以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3、投资人需至少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满三年,在三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持有满
三年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费方
管理费0.8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15%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23,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80,000.00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
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
其他费用的开户及维护费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相关服务机构
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
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
《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投
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07%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
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本基
金名称中包含“养老”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保收益,
可能发生亏损。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每笔份额后需至少持有三年方可赎回,即在三年持有期内基
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请投资者合理安排资金进行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转
型前申购本基金,至转型日持有基金份额不足三年的,在转型日之后(含转型日)可以提出
赎回申请,不受三年持有期限制。
(2)风险收益特征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目标日期为2045年12月31日,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目标日期到期日止,
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将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步降低,投资者应特别关注本基金风
险收益特征的变化情况,选择在风险收益特征符合本人需求的前提下投资本基金。
(3)遵循既定投资比例限制无法灵活调整的风险
本基金在不同时期均设定了权益类资产与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投资比例范围,并在此设
定的范围内进行资产配置。当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时,本基金由于需遵循既定的投资比例限制
可能难以根据当时市场环境灵活调整,面临基金净值产生较大波动以及资产损失的风险。
(4)本基金在目标日期到期前采用目标日期策略进行资产配置;实际运作过程中基金
管理人可以对本招募说明书中披露的下滑曲线进行调整,实际投资与预设的下滑曲线可能存
在差异,使本基金面临实际运作情况与预设投资策略存在差异的风险。
(5)目标日期之后基金转型的风险
在目标日期2045年12月31日次日(即2046年1月1日),在不违反届时有效的法律
法规或监管规定的情况下,本基金将自动转型为“广发锦裕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转
型后,基金投资、运作方式、申购赎回、费率等将进行调整,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改
变。转型后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可能与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不匹配。
(6)投资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基金,将面临基金投
资的特有风险:
1)基金公司经营管理风险
基金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竞
争、人员素质等,以上因素均会导致基金公司的投资业绩产生波动。如果本基金所投资的基
金所属基金公司经营不善,有可能导致其管理的基金净值下降,从而使本基金面临投资收益
下降的风险。
2)基金运作风险
由于本基金投资于不同基金公司发行的基金,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对所投资
基金发生的投资风格变化、基金经理变更、基金仓位变动等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信息无法及
时获取,可能产生信息不对称的风险。此外,所投资基金的实际操作风险、基金转型、基金
合并或清盘等风险将会对本基金的收益造成一定影响。
3)赎回资金到账时间较晚的风险
基金赎回的资金交收效率慢于基础证券市场交易的证券,因此本基金赎回款实际到达投
资者账户的时间可能晚于普通境内开放式基金,存在对投资者资金安排造成影响的风险。
4)双重收费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含全市场基金,投资于非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时,存在本
基金与被投资基金各类基金费用的双重收取情况,相较于其他基金产品存在额外增加投资者
投资成本的风险。
5)基金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对基金的投资业绩具有较大的影响。在类别资产配
置中可能会由于经济周期、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资产配置偏离优化水平,为组合绩
效带来风险。本基金虽然有成熟的资产配置策略,但无法完全抵御市场整体下跌风险。
由于本基金在目标日期到期前主要依据下滑曲线设定随到期时间移动的权益、固定收益
配置偏离和最终成仓比例,实际情况中可能面临因税收政策、年龄结构等发生变化导致的下
滑曲线调整风险。此外本基金管理人在构建投资组合时,对子基金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依靠
基金的历史业绩表现,但基金的过往业绩往往不能代表基金未来的表现,所以可能引起一定
的风险。
由于本基金投资于不同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的基金,本基金将间接承担所投资基金净值
波动所带来的风险。此外,本基金所投资基金的持仓可能集中于某一行业或某一证券发行人,
从而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
本基金可投资于QDII基金,因此将间接承担QDII基金所面临的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
险、政治风险、法律和政府管制风险、会计核算风险及税务风险等境外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香港互认基金,因此将间接承担香港互认基金可能面临的海外市场风险、
汇率风险、政治风险、法律和政府管制风险、会计核算风险及税务风险等境外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商品基金,因此将间接承担商品基金可能面临的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投
资商品期货合约的风险、盯市风险等商品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公募REITs,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价格波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集中投资风险、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税收等政
策调整风险。基础设施基金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
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修改,或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
投资者应当及时予以关注和了解。
本基金可通过二级市场进行ETF、LOF、封闭式基金的买卖交易,由此可能面临交易量
不足所引起的流动性风险、交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净值之间的折溢价风险以及被投资基金暂停
交易或退市的风险等。
6)巨额赎回引起的净值波动风险
本基金投资的基金可能因为遭遇巨额赎回而面临投资组合较大调整,导致所投资基金的
净值出现较大波动,从而影响本基金的净值。
(7)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提前偿付风险。
(8)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风险
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
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分红派息、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
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
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比如:港股交易失败风险、汇率风险、港股
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境外市场的风险。
本基金会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投资策略的需要进行调整,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
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因此本基金存在不对港股进
行投资的可能。
(9)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10)本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合同自动
终止。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
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执行。
2、开放式基金的共有风险
(1)市场风险;(2)管理风险;(3)职业道德风险;(4)流动性风险;(5)合规性风
险;(6)投资管理风险;(7)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
能不一致的风险等。
3、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
保收益,可能发生亏损。
投资者每笔认/申购本基金份额后需至少持有三年方可赎回,即在三年持有期内基金份
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及定期报告等。
如投资者对基金合同有争议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详见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
法律”部分或相关章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广发基金官方网站[www.gffunds.com.cn][客服电话:95105828或
020-83936999]
(1)《广发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2)《广发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
(3)《广发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