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盈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盈悦纯债债券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024-05-17 06:02:10
宝盈盈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盈悦纯债债券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4年5月16日
送出日期:2024年5月1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宝盈盈悦纯债债券基金主代码021106
下属基金简称宝盈盈悦纯债债券C下属基金代码021107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
理的日期基金经理胡世辉
证券从业日期2008-07-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以阅读《宝盈盈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
况。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实施积极的投资管理,力争长期内实现
投资目标
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
(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
持债券、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
债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
业存单、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纯债部分除外)、
投资范围
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利率预期与久期管理策略、收益率曲线策
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个券选择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
主要投资策略
略、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等。
本基金主动参与信用类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其信用评级需在AA+(含)及以
上,其中,信用评级为AAA的信用类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不低于信用债和资产支
持证券资产合计的80%,投资于信用评级为AA+的信用类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
不超过信用债和资产支持证券资产合计的20%。上述信用评级为债项评级;短期融资
券、超短期融资券等短期信用类债券的信用评级参照评级机构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
本基金投资的信用债若无债项评级的,参照评级机构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本基金对
信用债和资产支持证券评级的认定参照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
如出现多家评级机构所出具信用评级不同,或没有对应信用评级的情况,基金管理人
还需结合自身的内部信用评级进行独立判断与认定。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90%+1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
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
N<7天1.50%
赎回费
N≥7天0%
注: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费用按每笔A类基金份
额的认购/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费用由认购/申购A类基金份
额的投资人承担,在投资人认购/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
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0.30%
托管费0.10%
C类销售服务费0.20%
审计费用-
信息披露费-
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其他运作费用主要包括《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
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或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费、账
户维护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信用衍生品交易或结算等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等各
项合理费用。本基金证券交易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审计费用由会计师事务所收取;信息披露费由规定披露报刊收
取;其他费用由相关服务机构收取。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
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管理风险、操
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人员流失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投资风险及其他风险
等。其中,本基金特有的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债券投资风险、杠杆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
险、国债期货投资风险、信用衍生品投资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yfunds.com);投资者也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
电话(400-8888-300)咨询有关信息。
1、宝盈盈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宝盈盈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宝盈盈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1、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
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按
照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
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由败
诉方承担。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免责:
(1)不可抗力。
(2)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按照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市场交易规则或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失等。
(3)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进行投资或不投资而造成的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