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鑫惠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5-20 10:15:59

广发鑫惠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5月15日

送出日期:2024年5月2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广发鑫惠纯债定期开放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02128

债券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03-21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定期开放式开放频率每3个月开放一次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1-10-14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洪志

证券从业日期2013-06-27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

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

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

其他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

基金合同自动终止。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

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

法规或证监会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

投资目标

基准的投资回报,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地方政

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包

括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

投资范围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

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权证,因持有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得的股票、

因所持股票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

应当在其可上市交易后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类资产比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10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

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每个交

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得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

他品种或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本基金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态势、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

和信用风险变化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构建和调整固定收益证券投资

组合,力求获得稳健的投资收益。具体策略包括:

主要投资策略

1、久期配置策略;2、类属配置策略;3、个券选择策略;4、可转债

投资策略;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

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具有较低风险

收益特征的品种。

注:详见《广发鑫惠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中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注:1、本基金转型当年(2018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自然年度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M<100万元0.80%

100万元≤M<300万元0.50%

申购费(前收费)

300万元≤M<500万元0.30%

M≥500万元1000元/笔

N<7日1.50%

赎回费7日≤N<30日0.50%

N≥30日-

注: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

入基金资产。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对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具体以实际收取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费方

管理费0.3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10%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72,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

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

其他费用的开户及维护费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相关服务机构

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

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

《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42%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

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特定投资对象的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需承担债

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因个别债券违约所形成的信用风险。

(2)投资者结构的风险

本基金目标客户包括特定机构投资者且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超

过50%,可能因为短时期内特定机构投资者的大额申购或赎回操作,而造成投资比例未能达

到或者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或者因资产急于兑现而遭遇流动性风险,从而可能给基金

造成不利影响;也存在因特定机构投资者大规模赎回,使得基金规模过小而不能顺利开展投

资甚至清盘终止运作的可能。

(3)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

2、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

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的风险;

3、证券投资基金所共有的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合规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

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

4、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及定期报告等。

如投资者对基金合同有争议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详见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

法律”部分或相关章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广发基金官方网站[www.gffunds.com.cn][客服电话:95105828或

020-83936999]

(1)《广发鑫惠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广发鑫惠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广发鑫惠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