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中证全指建筑材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全指建筑材料指数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
2024-05-24 14:11:42
广发中证全指建筑材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中证全指建筑材料指数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
新
编制日期:2024年5月21日
送出日期:2024年5月2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广发中证全指建筑材料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04856
指数
广发中证全指建筑材料
下属基金简称下属基金代码004856
指数A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08-02
基金类型股票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1-06-17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陆志明
证券从业日期1999-05-01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
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情
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
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
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
其他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
基金合同自动终止。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
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
法规或证监会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策略,紧密跟踪中证全指建筑材料指数,
投资目标
力求实现对标的指数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中证全指建筑材料指数)的成份股(含
投资范围
存托凭证)、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
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权
证、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
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中证全
指建筑材料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在正常市场情况
下,本基金力争将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
主要投资策略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具体投资
策略包括:1、资产配置策略;2、权益类资产投资策略;3、债券投资
策略;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5、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6、权证
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指建筑材料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
币市场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
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注:详见《广发中证全指建筑材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中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注:1、本基金份额成立当年(2017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自然年度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M<50万元1.00%
50万元≤M<100万元0.70%
申购费(前收费)
100万元≤M<500万元0.50%
M≥500万元1000元/笔
N<7日1.50%
赎回费7日≤N<30日0.10%
N≥30日-
注: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
入基金资产。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对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具体以实际收取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费方
管理费0.5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10%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51,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规定披露报刊
指数许可使用年费率0.02%,每季费用下限1万元,具体收费方
指数编制公司
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
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
其他费用费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相关服务机构
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
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64%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
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型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
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1)指数化投资的风险
本基金作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在日常投资管理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具有
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不能规避市场下跌的风险和个股风险。
(2)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目标股票市场。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目标
股票市场的平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3)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者心理
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
风险。
(4)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以下因素可能使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率与标的指数的收益率发生偏离:
1)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股或变更编制方法,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
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2)由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等行为导致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
化,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3)标的指数成份股派发现金红利、新股市值配售收益将导致基金收益率超过标的指数
收益率,产生正的跟踪偏离度。
4)由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停牌、摘牌或流动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
或承担冲击成本而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5)因法律法规的限制或其他限制,本基金不能投资于部分标的指数成份股。在使用替
代方法,如投资同行业中相关性较高的股票以替代上述投资受限股票时,会产生一定的跟踪
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6)基金有投资成本、各种费用及税收,而指数编制不考虑费用和税收,这将导致基金
收益率落后于标的指数收益率,产生负的跟踪偏离度。
7)在本基金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水平、技术手
段、买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本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
跟踪程度。
8)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如因基金申购与赎回带来的现金变动;因指数发布机构指数
编制错误等,由此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5)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尽管可能性很小,如出现变更标的指数的情形,本基金将变更标的指数。基于原标的指
数的投资政策将会改变,投资组合将随之调整,基金的收益风险特征将与新的标的指数保持
一致,投资者须承担此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6)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
1)基差风险。标的股票指数价格与股指期货价格之间的价差被称为基差。在股指期货
交易中因基差波动的不确定性而导致的风险被称为基差风险。
2)合约品种差异造成的风险。合约品种差异造成的风险,是指类似的合约品种,在相
同因素的影响下,价格变动不同。表现为两种情况。
(7)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8)本基金的特有风险还包括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
服务的风险、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的风险等。
2、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3、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4、开放式基金的共有风险
(1)市场风险;(2)管理风险;(3)职业道德风险;(4)合规性风险;(5)流动性风
险;(6)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
5、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及定期报告等。
如投资者对基金合同有争议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详见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
法律”部分或相关章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广发基金官方网站[www.gffunds.com.cn][客服电话:95105828或
020-83936999]
(1)《广发中证全指建筑材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广发中证全指建筑材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广发中证全指建筑材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