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5-24 14:11:43

广发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5月21日

送出日期:2024年5月2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广发民丰一年定期开放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08363

债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08-07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定期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一年开放一次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0-08-07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高翔

证券从业日期2017-11-09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露;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

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

同期限。

其他《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

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

表决。

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

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执

行。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

投资目标

基准的投资回报,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

投资范围

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券、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

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债券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

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

开放期前1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

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封闭期投资策略具体包括:1、利率预期策略与久期管理;2、类属配

主要投资策略置策略;3、信用债券投资策略;4、息差策略;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策略;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以及开放期投资策略。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0%+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

业绩比较基准

后)×1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注:详见《广发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中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注:1、本基金成立当年(2020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自然年度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M<100万元0.60%

100万元≤M<300万元0.30%

申购费(前收费)

300万元≤M<500万元0.08%

M≥500万元1000元/笔

N<7日1.50%

赎回费7日≤N<365日0.50%

N≥1年-

注: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

入基金资产。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对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具体以实际收取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费方

管理费0.3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05%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51,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

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

其他费用费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相关服务机构

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

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39%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

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特定投资对象的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需承担债

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因个别债券违约所形成的信用风险。

(2)投资债券回购的风险

债券回购为提升整体基金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债券回购的主要

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投资风险及波动性加大的风险,其中,信用风险指回购交易中交易对手

在回购到期时,不能偿还全部或部分证券或价款,造成基金净值损失的风险;投资风险是指

在进行回购操作时,回购利率大于债券投资收益而导致的风险以及由于回购操作导致投资总

量放大,致使整个组合风险放大的风险;而波动性加大的风险是指在进行回购操作时,在对

基金组合收益进行放大的同时,也对基金组合的波动性(标准差)进行了放大,即基金组合

的风险将会加大。回购比例越高,风险暴露程度也就越高,对基金净值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也

就越大。

(3)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

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

(4)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及评级风险等。由于资产支持

证券的投资收益来自于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因此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还面临基

础资产特定原始权益人的破产风险及现金流预测风险等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

(5)投资流动性受限证券的风险

基金投资有流动性受限证券资产,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故本

基金的净值可能由于估值方法的原因偏离所持有流动性受限证券的交易价格所对应的净值,

投资者在申购赎回时,需考虑该估值方式对基金净值的影响。另外,本基金可能由于持有流

通受限证券而面临流动性风险以及流通受限期间内证券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6)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赎回风险

由于本基金目标客户中含有特定机构投资者,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赎回可能带来

市场冲击成本、基金净值的大幅波动及基金清盘等风险。

(7)在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基金份额,因此,若基金份

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8)基金合同自动终止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亿元人民币,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情形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

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执行。

2、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

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的风险。

3、证券投资基金所共有的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投资

管理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

4、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

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及定期报告等。

如投资者对基金合同有争议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详见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

法律”部分或相关章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广发基金官方网站[www.gffunds.com.cn][客服电话:95105828或

020-83936999]

(1)《广发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广发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广发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