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汇浦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5-24 14:11:44

广发汇浦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5月21日

送出日期:2024年5月2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广发汇浦三年定期开放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08608

债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07-15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定期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三年开放一次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0-07-15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刘志辉

证券从业日期2012-07-06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

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

其他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发生

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

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

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

投资目标

基准的投资回报,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地方政

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包括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同业存

单、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投资范围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

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

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

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得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对所投资固定收益品

种的剩余期限与基金的剩余封闭期进行期限匹配,主要投资于剩余期

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

1、类属配置策略;2、信用债券投资策略;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4、持有到期策略;5、杠杆投资策略;6、再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在开放期,本基金原则上将使基金资产保持现金状态。基金管理人将

采取各种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基金运作安排,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

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在开放期前根据市场情况,进行相应压力测试,

制定开放期操作规范流程和应急预案,做好应付极端情况下巨额赎回

的准备。

在每个封闭期,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该封闭期起始日公布的三年

业绩比较基准

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注:详见《广发汇浦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中“基金

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注:1、本基金成立当年(2020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自然年度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M<100万元0.60%

100万元≤M<300万元0.30%

申购费(前收费)

300万元≤M<500万元0.08%

M≥500万元1000元/笔

N<7日1.50%

赎回费7日≤N<1080日0.50%

N≥36月-

注: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

入基金资产。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对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具体以实际收取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费方

管理费0.15%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05%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72,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

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

其他费用费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相关服务机构

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

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20%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

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特定投资对象的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需承担债

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因个别债券违约所形成的信用风险。

(2)投资债券回购的风险

债券回购为提升整体基金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债券回购的主要

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投资风险及波动性加大的风险,其中,信用风险指回购交易中交易对手

在回购到期时,不能偿还全部或部分证券或价款,造成基金净值损失的风险;投资风险是指

在进行回购操作时,回购利率大于债券投资收益而导致的风险以及由于回购操作导致投资总

量放大,致使整个组合风险放大的风险;而波动性加大的风险是指在进行回购操作时,在对

基金组合收益进行放大的同时,也对基金组合的波动性(标准差)进行了放大,即基金组合

的风险将会加大。回购比例越高,风险暴露程度也就越高,对基金净值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也

就越大。

(3)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及评级风险等。由于资产支持

证券的投资收益来自于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因此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还面临基

础资产特定原始权益人的破产风险及现金流预测风险等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

(4)中途出售债券的亏损风险:封闭期内,如本基金持有债券的信用状况急剧恶化,

甚至可能出现违约风险,进而影响本基金的买入持有到期策略,本基金将对该债券进行处置。

在处置过程中,基金资产需承担可能的亏损,进而降低基金的整体收益。

(5)封闭期结束前的资产变现风险:本基金在封闭期结束前要将持有资产全部变现,

如果由于信用评级下调甚至违约、资金利率高企等原因导致变现难度增大,被迫以较高的收

益率卖出,将降低本基金的收益率。

(6)在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基金份额,因此,若基金份

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7)信用风险对本基金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的影响

为控制本基金的信用风险,本基金将定期对所投债券的信用资质和发行人的偿付能力进

行评估。对于存在信用风险隐患的发行人所发行的债券,及时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封闭期内,

如本基金持有债券的信用风险显着增加时,为减少信用损失,本基金将对该债券进行处置。

(8)基金封闭期到期日因部分资产无法变现或者无法以合理价格变现导致基金部分资

产尚未变现的,基金将暂停进入下一开放期,封闭期结束的下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应全部

自动赎回,按已变现的基金财产支付部分赎回款项,未变现资产对应赎回款延缓支付,待该

部分资产变现后支付剩余赎回款。赎回价格按全部资产最终变现净额确定。基金管理人应就

上述延缓支付部分赎回款项的原因和安排在封闭期结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发布公告并提示

最终赎回价格与封闭期到期日的净值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

(9)在封闭期内,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至到期策略,一般情况下,持有的固定收益

类品种和结构在封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在行情波动时,可能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

(10)本基金定期对持有的固定收益品种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

生了减值的,应当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对所投资资产计算确认减值损失。因此,摊余成本法

估值不等同于保本,基金资产发生计提减值准备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

(11)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

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2、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

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的风险。

3、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所共有的风险:(1)管理风险;(2)职业道德风险;(3)合规性

风险;(4)流动性风险;(5)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

能不一致的风险等。

4、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及定期报告等。

如投资者对基金合同有争议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详见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

法律”部分或相关章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广发基金官方网站[www.gffunds.com.cn][客服电话:95105828或

020-83936999]

(1)《广发汇浦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广发汇浦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广发汇浦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