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长治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A类基金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6-07 10: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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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长治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A 类基金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 06 月 05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06 月 07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长治稳健养老
一 年 持 有 期 混 合
(FOF)A
基金代码 012783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08 月 11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日期(若有) -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
购,每笔申购所得
基金份额持有一年
后每个开放日开放
赎回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金经理的日期 2022 年 05 月 07 日
基金经理 孙博斐
证券从业日期 2014 年 07 月 01 日
其他(若有)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注:无。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部分请阅读《鹏华长治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
书》“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主动的资产配置、基金优选,力求基金资
产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经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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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包含 QDII 基金、香港互认
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公募 REITs”)),
以及境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
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
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
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等)、货币市
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
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
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投资于
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30%;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
标的股票占基金股票资产的 0-50%;在本基金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
期满后(含到期日),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
期期满前不受此款限制。
本基金采用目标风险策略,根据权益类资产的战略配置比例来界定风
险水平。本基金权益类资产的战略配置比例为 25%,且权益类资产的
向上、向下的战术调整幅度分别不得超过战略配置比例的 5%、10%,
即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在 15%-30%之间。此处权益类资产指
的是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此处混合型基金是在最近连续
4 个季度的季度报告中对股票资产的实际持仓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的基金。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
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基金投资策略;3、股票投资策略;4、债券投
资策略;5、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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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2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7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
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及货币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还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
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
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其中,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适用
特定费率(详情请查阅招募说明书),其他投资人适用下表一般费率:
费用类型 金额(M)/持有期
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M<100 万 1.20% - 申购费 100 万≤M<200 万 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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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万≤M<500 万 0.60% -
500 万≤M 每笔 1000 元 -
赎回费 N - -
注: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
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6%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36000 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80000 元 规定披露报刊
指数许可使用费
(若有) - 指数编制公司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
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
他费用
相关服务机构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82%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
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定风险
(1)基金管理人在选择基金构建组合的时候,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了基金的过往信息。
但基金的过往业绩和表现并不能代表基金的将来业绩和表现,其中存在一定的风险。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
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故投资者有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3)最短持有期限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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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对于单笔认/申购的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最短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
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及之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提出赎回申请。投
资者面临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资金不能赎回的风险。
(4)持有流通受限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流通受限证券,流通受限证券包括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
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可能面临无法及时变现或
无法以公允价格交易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此外,流通受限证券还包括流通受限基金。对于封闭式基金而言,当要卖出基金的时
候,可能会面临在一定的价格下无法卖出而要降价卖出的风险;对于流通受限基金而言,
由于流通受限基金的非流通特性,在本基金参与投资后将在一定的期限内无法流通,在本
基金需要变现资产时无法变现造成潜在流动性风险。
(5)持有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
险。利率风险是指市场利率将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利率波动可能会影响资产支
持证券收益。流动性风险是指在交易对手有限的情况下,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将面临无法
在合理的时间内以公允价格出售资产支持证券而遭受损失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还款来
源为基础资产未来现金流,现金流预测风险是指由于对基础资产的现金流预测发生偏差导
致的资产支持证券本息无法按期或足额偿还的风险。
(6)港股通机制下,港股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与其他投资于内地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
共同风险外,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者结构、投资标的构成、市场制度以
及交易规则等差异所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联动的风险;股价波动的风
险;汇率风险;港股通额度限制;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港股通交易日
设定的风险;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港股通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
险;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异带来的风险;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
基金资产投资港股标的比例的风险及其他可能的风险。
(7)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
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
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
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
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
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
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
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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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资公募 REITs 的风险
公募 REITs 采用“公募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结构,主要特点如下:一
是公募 REITs 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80%以上基金资产投
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
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穿透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二是公募
REITs 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
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三是公募 REITs 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放申购与赎
回,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场外份额持有人需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才可卖出或申报预受
要约。投资公募 REITs 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价格波动风险、基础设施
项目运营风险、基金份额交易价格折溢价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调整风险、利益冲突风
险、估值风险、市场风险、终止上市风险、公募 REITs 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修
改和新增的风险等。
2、普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共有的风险,如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3、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
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
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
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鹏华基金官方网站[www.p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8-533]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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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