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沪港深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6-07 14:11:26
广发沪港深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4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广发沪港深龙头混合基金代码00564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03-21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1-05-17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张笑天
证券从业日期2012-10-22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上述情形的,基金管
其他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
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
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内市场和香港市场的股票,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
投资目标精选各行业的龙头股票进行投资,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
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境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
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
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
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以
投资范围
及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债券类金融工具)、资产
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
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未来,如内地和香港期货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开通后,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政策规定,本基金也可通过该机制买卖规定范围内
的期货合约以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
例为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行业龙头主题相关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得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
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
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具体策略包括:(1)资产配置策略;(2)股票投资策略;(3)债券
投资策略;(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
主要投资策略资策略;(6)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所指的行业龙头主题相关股票,主要是指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
筛选出的各行业中市场份额大、盈利能力强的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
人民币计价的恒生指数收益率×6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中证
业绩比较基准
全债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
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本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
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
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等。
注:详见《广发沪港深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中“基金的
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注:1、本基金成立当年(2018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自然年度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M<100万元1.50%
100万元≤M<200万元1.00%
申购费(前收费)
200万元≤M<500万元0.30%
M≥500万元1000元/笔
N<7日1.50%
7日≤N<30日0.75%
赎回费30日≤N<365日0.50%
365日≤N<730日0.25%
N≥730日-
注: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
入基金资产。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对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具体以实际收取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费方
管理费1.2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20%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51,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
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
其他费用费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相关服务机构
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
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43%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
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风险
1)港股交易失败风险: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限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
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如果未来港股通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化,以新的业务规则为准。另外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交
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
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汇率风险:本基金以人民币募集和计价,但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香港证券市场。
港币相对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将会影响本基金以人民币计价的基金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
资产面临潜在风险。人民币对港币的汇率的波动也可能加大基金净值的波动,从而对基金业
绩产生影响。此外,由于基金运作中的汇率取自汇率发布机构,如果汇率发布机构出现汇率
发布时间延迟或是汇率数据错误等情况,可能会对基金运作或者投资者的决策产生不利影响。
3)境外市场的风险: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市场,投资将受到香港市场宏
观经济运行情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交易规则、结算、托管以及其他运作风
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会使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另外还面临
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
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2)本基金可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特定品种,将面临投资
上述品种所产生特定的风险,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2、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3、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4、开放式基金的共有风险
(1)市场风险;(2)管理风险;(3)职业道德风险;(4)流动性风险;(5)合规性风
险;(6)投资管理风险;(7)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
能不一致的风险等。
5、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及定期报告等。
如投资者对基金合同有争议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详见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
法律”部分或相关章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广发基金官方网站[www.gffunds.com.cn][客服电话:95105828或
020-83936999]
(1)《广发沪港深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广发沪港深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广发沪港深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