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精选群英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管理人中管理人(MOM)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6-07 14:11:29

鹏华精选群英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管理人中管理人

(MOM)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06 月05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06 月07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精选群英一年

持有期混合MOM

基金代码011330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 年09 月23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日期(若有)

-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其他开放式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

购,每笔申购所得

基金份额持有 1 年

后每个开放日开放

赎回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金经理的日期

2022 年05 月07 日

基金经理孙博斐

证券从业日期 2014 年07 月01 日

其他(若有)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注:无。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部分请阅读《鹏华精选群英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管理人中管理人(MOM)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控制和分散组合风险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资产配置及对投资顾问

全面深入的研究和考察,精选投资顾问为特定资产单元提供投资建

议,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2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

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

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存

托凭证、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

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

券、可交换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股

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及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

-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

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资产单元划分策略;3、投资顾问选择策略;

4、股票投资策略;5、存托凭证投资策略;6、债券投资策略;7、资

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8、股指期货投资策略;9、国债期货投资策

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中证800 指数收益率×6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管理人中管理人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

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管理人中管理人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

型管理人中管理人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及货币型管理人中管理人基

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香港证券市

场的风险。

3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其中,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适用

特定费率(详情请查阅招募说明书),其他投资人适用下表一般费率:

费用类型

金额(M)/持有期

限(N)

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M<100 万1.20% -

100 万≤M<200 万0.80% -

200 万≤M<500 万0.60% -

申购费

500 万≤M 每笔1000 元-

赎回费N - -

注: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

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4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1.2%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和投资顾问

机构

托管费0.2%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40000 元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 元规定披露报刊

指数许可使用费

(若有)

- 指数编制公司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

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

他费用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和指数许可使用费(若有)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

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44%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

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定风险

(1)本基金为管理人中管理人(MOM)产品,通过划分资产单元并选择投资顾问出具

投资建议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管理。基金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参考各投资顾问的投

资建议进行投资操作,投资顾问的研究水平、投资管理水平会影响本基金收益,管理人虽

然对投资顾问进行了严格的尽职调查工作,但不能保证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一定准确得

当。各资产单元的业绩表现、各投资顾问的投资研究能力等将影响基金业绩表现。

(2)本基金为管理人中管理人(MOM)证券投资基金,将所管理资产部分或全部委托

给投资顾问提供投资建议,本基金对投资顾问的筛选很大程度上依靠过往业绩和公开披露

的信息,但投资顾问的过往业绩不能代表其未来表现,有可能影响基金投资业绩。

(3)终止风险

若连续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自动终止,存在自动终止的风险。

5

(4)最短持有期限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对于单笔认/申购的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最短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

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及之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提出赎回申请。投

资者面临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资金不能赎回的风险。

(5)持有流通受限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流通受限证券,流通受限证券包括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

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可能面临无法及时变现或

无法以公允价格交易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6)持有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

险。利率风险是指市场利率将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利率波动可能会影响资产支

持证券收益。流动性风险是指在交易对手有限的情况下,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将面临无法

在合理的时间内以公允价格出售资产支持证券而遭受损失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还款来

源为基础资产未来现金流,现金流预测风险是指由于对基础资产的现金流预测发生偏差导

致的资产支持证券本息无法按期或足额偿还的风险。

(7)持有金融衍生品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

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

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

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

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

产面临损失风险。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

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标的资产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

和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

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损失。

(8)港股通机制下,港股投资风险

1)市场联动的风险;2)股价波动的风险;3)汇率风险;4)港股通额度限制;5)港

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6)港股通交易日设定的风险;7)交收制度带来的

基金流动性风险;8)港股通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9)香港联合交易所停

牌、退市等制度性差异带来的风险;10)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11)其他可能的风

险。

(9)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

险外,若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

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

6

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

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

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

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

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

险。

2、普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共有的风险,如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3、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

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

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鹏华基金官方网站[www.p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8-533]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