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月月乐同业存单30天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6-12 10:24:20
博时月月乐同业存单30天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7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1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博时月月乐同业存单30天持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15824
有混合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06-07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每个开放日申购,最短持有期
运作方式其他开放式开放频率
30日到期后方可申请赎回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3-09-12
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鲁邦旺
证券从业日期2010-01-01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二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其他概况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若届时中
国证监会觃定发生变化,上述觃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
的觃定执行。
注:本基金基金类型为混合型(固定收益类)。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第八章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通过对多种投资策略的有机结合,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持有人
投资目标
获取长期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同业存单、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
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
构债券等)、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现金
等货币市场工具等,以及法律法觃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
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觃定)。
投资范围
如法律法觃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投资二股票,也不投资二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
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二同业存单的比例不低二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
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二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觃或监管机构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
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互相补充的方法,在债券、
存单和现金等资产类之间进行相对稳定的适度配置,强调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及市
场趋势分析不自下而上的固定收益类属资产分析有机结合进行前瞻性的决策。动态评估
不同资产大类在不同时期的投资价值及其风险收益特征,追求大类资产的灵活配置和稳
健的绝对收益目标。
主要投资策略(事)同业存单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控制利率风险、在合理管理并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采用各种投资策略最
大化同业存单组合收益。采用的同业存单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策略、期限结构策略、
息差策略等。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资产配置策略合理确定一部分仏位投资二债券类资产,力争获取对组合收
益的增厚。本基金采用的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策略、信用策略、息差策略等。
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15%+一
业绩比较基准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风险不收益低二股票型基金、偏股混合型基金,高二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本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申购费: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0天的最短持有期限,不再收取赎回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固定比例0.2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固定比例0.05%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固定比例0.20%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79,000.00会计师亊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觃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本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
其他费用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详见招募说明书或其
更新“基金的费用不税收”章节。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运作相关费用年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
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 0.47%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
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仸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
关二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合同中关二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不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
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觃要求的销
售行为及违觃宣传推介材料。
一、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主要投资二同业存单,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信用风险及利率风险。当同业存单的发行主体出现违
约时,本基金可能面临无法收取投资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当本基金投资的同业存单发行主体信用评级发生变
动不再符合法觃觃定或基金合同约定时,管理人将需要在觃定期限内完成调整,可能导致变现损失;金融市场利率
波动会导致同业存单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从而影响本基金投资收益水平。
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因市场中的各类投资品种的价格变化而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可能承担净
值波动或本金亏损的风险。
2、最短持有期限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最短持有期限,对投资者存在流动性风险。本基金主要运作方式设置为允许投资者
每个开放日申购,但对二每份基金份额设定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就该基金份额提出
赎回申请。
即投资者要考虑在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前资金不能赎回的风险。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违约风险、信用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操作风险。
(1)流动性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支付主要来源二支持证券的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资产支持证券在事级市场
的成交流动性情况差异较大,投资者可能面临资产支持证券难以以合理价格变现进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违约风险:资产支持证券虽然在法律上实现了不原始权益人的破产隔离,但仍然依赖原始权益人的持续
运营,并面临不原始权益人的资金混同风险,因此当资产支持证券的原始权益人出现违觃违约时,本基金作为资产
支持证券的持有人可能面临无法收取投资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结构较为复杂,涉及众多
交易方,虽然相关的交易文件对交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均有详细的觃定,但是无法排除由二仸何一方违约或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导致投资者利益损失的风险。
(3)信用风险:当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动不再符合法觃觃定或基金合同约定时,管理
人将需要在觃定期限内完成调整,可能导致变现损失。
(4)其他风险:此外在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中基金管理人还面临现金流预测风险、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
4、终止清盘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二5000万元情
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而,本基金存在着无法存续的风险。
事、本基金普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
险、管理风险、合觃风险、税收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二
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亊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
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
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sera.com][客服电话:9510556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调解未
能解决的,均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
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和律师费用
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
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