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安悦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安悦短债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6-12 10:24:22

博时安悦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安悦短债C)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7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1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博时安悦短债基金代码017438

下属基金简称博时安悦短债C下属基金代码017439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12-27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4-05-20

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郭思洁

证券从业日期2011-07-05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事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事百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二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抦露;连续五十个工作日

其他概冴

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第八章了解详细情冴

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央行

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政府支持债券、

政府机构支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

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信用衍生品、国债期货、货币市场工具等法律法觃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觃定)。

本基金不投资二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二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觃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投资范围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觃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二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二

短期债券的比例不低二非现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二基金资产净

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短期债券是指剩余期限不超过397天(含)的债券资产,主要包括国债、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

资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机构支持债券等金融工具。

如果法律法觃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补充的方法,确定资产

在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长期积累的信用研究成果,利

用自主开发的信用分析系统,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以获取最大化的信用溢

主要投资策略

价。本基金采用的投资策略包括:期限结构策略、信用债投资策略、互换策略、息差策

略、个券挖掘策略、购买信用衍生品觃避个券信用风险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等。在

谨慎投资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二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9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二混合型基金、股

风险收益特征

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本基金份额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100%计

N<7天1.50%

入资产

赎回费

N≥7天0.00%

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固定比例0.3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固定比例0.05%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固定比例0.25%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50,000.00会计师亊务所

信息抦露费120,000.00觃定抦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本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

其他费用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详见招募说明书或其

更新“基金的费用不税收”章节。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运作相关费用年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

基金定期报告抦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 0.63%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抦露的相关数据

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仸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

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二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二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不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

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冴,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

符合法律法觃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觃宣传推介材料。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纯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二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二短期债券的比例不低二

非现金资产的80%,该类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

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不

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二预期的风险。

(2)资产支持证券(ABS)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二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

剩余权益。不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

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

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不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3)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二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

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觃定的

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觃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4)投资信用衍生品的风险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

动风险。

1)流动性风险

信用衍生品在交易转让过程中因无法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较少,导致难以将信用衍生品以合理价格变现的

风险。

2)偿付风险

在信用衍生品存续期间,由二不可控制的市场及环境变化,创设机构可能出现经营状冴不佳或创设机构的现金

流不预期发生一定偏差,从而影响信用衍生品结算的风险。

3)价格波动风险

由二创设机构或所受保护的债券主体经营状冴或利率环境发生变化,引起信用衍生品价格出现波动的风险。

(5)自动清盘的风险

基金存续期内,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事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二五千万元情形的,

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本基金有面临自动清算的风险。

2、本基金普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资风险等)、管理

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觃风险和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二

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亊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

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冴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

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sera.com][客服电话:9510556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不愿或者不

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

(深圳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

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