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人民币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6-13 14:23:27

工银瑞信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人民币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10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1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工银新经济混合 基金代码 005699

下属基金简称 工银新经济混合人民币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5699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投资顾问 - 境外托管人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td.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5月10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谭冬寒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2年1月10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1年7月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安排,请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新经济主题相关公司的股票,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的资产配置和个券精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针对境外投资,本基金可投资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以下无特别说明,均包括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 针对境内投资,本基金还可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其他依法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资产以及现金;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进行境外证券借贷交易,有关境外证券借贷交易的内容以专门签署的三方或多方协议约定为准。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新经济主题相关的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投资于全球市场,包括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其中主要境外市场有:美国、香港、欧洲和日本等国家或地区。投资各个市场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市值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上限如下:美国为95%,香港为95%,欧洲为50%,日本为50%,境内市场为95%,其他国家或地区为50%。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充分的宏观形势判断和策略分析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及动态调整策略,将基金资产在各类型证券上进行灵活配置。本基金在全球范围内精选股票过程中,将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在确定新经济主题相关公司范畴的基础上,以全球视野,配备定量分析工具,选择在行业中具备核心竞争优势、持续增长潜力,估值水平相对合理和金融风险低的股票。在成熟资本市场选择估值与增长平衡的业务模式、或具有独特产品或服务、行业中国际竞争力强的企业,在新兴资本市场重点投资长期稳定增长,并具有特定优势产业股票。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收益率*50%+中证海外(不含香港)内地股指数收益率*25%+人民币同期活期存款利率*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全球证券投资基金,除了需要承担与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海外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区域配置图表为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情况,国家类别根据其所在证

券交易所确定,其所示比例为占资产净值的比例。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5月10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

值增长率。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万元 1.50%

100万元≤M<300万元 1.00%

300万元≤M<500万元 0.80%

M≥500万元 1,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75%

30天≤N<1年 0.50%

1年≤N<2年 0.25%

N≥2年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6%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7%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4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5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工银新经济混合人民币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2.11%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其他运作费用合计占基金每日平均

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

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

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组合风

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

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和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由于本基金为全球证券投资基金,海外证券市场可能对于负面的特定事件、该国或地区特有的政治因

素、法律法规、市场状况、经济发展趋势的反映较境内证券市场有诸多不同。此外,相关的投资目的地如香

港的证券交易市场对每日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这些国家或地区证券的每日涨跌幅

空间相对较大。上述因素可能会带来市场的急剧下跌,从而带来投资风险的增加。

在投资各国或地区市场时,因各国、地区税务法律法规的不同,可能会就股息、利息、资本利得等收益

向各国、地区税务机构缴纳税金,包括预扣税,该行为可能会使得资产回报受到一定影响。各国、地区的税

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发生变化,或者进行具有追溯力的修订,所以本基金可能须向该等国家或地区缴纳基

金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到的额外税项。

本基金可以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港股通相关业务,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

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

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

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

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

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

有风险;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

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

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因《基金合同》

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按照《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章节的约定处理。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119999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