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I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6-14 14:21:42
南方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I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南方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I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5月20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1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南方上海金ETF发起联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21004
接I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公司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7月25日
基金类型其他类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3年7月25日
基金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龚涛
证券从业日期2008年2月11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3年7月25日
基金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孙伟
证券从业日期2010年2月22日
本基金的类别为ETF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
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
期限。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本基金在《基
其他金合同》生效3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
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
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本基金于2024年3月19日新增I类基金份额。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注:详见《南方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
分“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黄金资产的价格变化,追求与业
投资目标
绩比较基准相似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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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盘交易的黄金
现货合约(包括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黄金现货实盘合约、黄金现货延
期交收合约等)等黄金品种。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
资于债券资产(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机构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
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
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
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投资范围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从事黄金现货租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挂
钩黄金价格的远期合约、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互换协议等衍生品),基
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9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
本基金的目标ETF为南方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黄金资产的价
格变化。本基金并不参与目标ETF的管理。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
力争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主要投资策略包括:
主要投资策略
1、目标ETF投资策略;2、黄金现货合约投资策略;3、黄金租借投资策
略;4、债券投资策略;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6、可转换债券及可
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合约代
业绩比较基准码:SHAU)午盘基准价格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且本基金目标ETF主要投资对象为黄金现货合
风险收益特征约,具有与目标ETF及其所代表的国内黄金现货品种相似的风险收益特
征,不同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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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截至相关披露时点,本基金建仓期尚未结束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份额(S)或金额
费用类型(M)/持有期限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N)
N<7天1.5%-
赎回费
7天≤N 0%-
本基金I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5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10%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0.10%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10,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因黄金合约交易、结
算、仓储以及申购、赎回目
标ETF过程中进行黄金现
货实盘合约的过户所产生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手
续费、延期补偿费、租借手
续费、过户费、仓储费),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
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
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
-其他费用
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
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
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
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
维护费用,基金的黄金租借
业务及质押业务相关费用,
基金投资目标ETF的相关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目标
ETF的交易费用、申购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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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等),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
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
ETF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上表中年费用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
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76%
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
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
收取管理费、托管费,基金财产实际承担的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可能低于上述测算值。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联接基金风险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在多数情况下将维持较高的目
标ETF投资比例,基金净值可能会随目标ETF的净值波动而波动,目标ETF的相关风险(如
目标ETF的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和技术风险等
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投资者应知悉并关注目标ETF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中的风险揭示内容。
2、赎回资金到账时间较晚的风险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主要通过买卖或申购赎回目标ETF来实现投资目标,由于目
标ETF主要投资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盘交易的黄金现货合约等黄金品种,赎回资金到账时间较
长,受此影响本基金的赎回资金到账时间可能会较晚。
3、黄金市场波动风险
本基金目标ETF主要投资于在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盘的黄金现货合约,跟踪黄金资产价格,
黄金价格波动为产品的主要风险。影响黄金价格的主要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黄金的供给和需求,包括黄金生产、加工商库存的变动或利用远期合约、黄金现
货合约进行对冲和头寸调整行为、各国央行购买和出售黄金储备的行为,以及主要黄金生产
国黄金生产成本的变动等因素;
(2)全球和地区性政治经济环境、金融体系稳定性的改变和突发事件的发生;
(3)投资者对通货膨胀预期的变化;
(4)外汇汇率和利率水平的变化;
(5)对冲基金和商品共同基金的投资和交易行为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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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ETF及本基金力求紧密跟踪黄金资产价格变化,投资者需明确目标ETF的价值为黄
金现货合约等黄金品种价值扣除仓储、管理和托管等费用之后的价值。扣除各种费用支出后,
目标ETF单位份额所代表的黄金份额可能会不断下降。
4、跟踪偏离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追求获得与国内黄金资产价格相似的回报。以下
因素可能会影响到基金的投资组合与国内黄金资产价格之间产生偏离:
(1)目标ETF与国内黄金资产价格的偏离;
(2)基金买卖目标ETF时所产生的价格差异、交易成本和交易冲击;
(3)基金调整资产配置结构时所产生的偏离;
(4)基金申购、赎回因素所产生的偏离;
(5)基金现金资产拖累所产生的偏离;
(6)基金的管理费和托管费所产生的偏离;
(7)其他因素所产生的偏离。
5、与目标ETF业绩差异的风险
本基金为目标ETF的联接基金,但由于投资范围、投资方法、交易方式、基金规模、费
用税收等方面与目标ETF不同,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目标ETF的业绩表现可能出现差异。
6、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偏离的风险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仅为基金业绩提供对比的参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并不代表
基金实际的收益情况,也不作为对基金收益的预测。本基金实际运作中投资的对象及其权重,
与业绩比较基准的构成及其权重可能并非完全一致,可能出现投资组合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偏离的风险。
7、上海黄金交易所场内黄金交易市场投资风险
本基金主要通过目标ETF投资于上海黄金交易所场内黄金交易市场,基金可能面临上海
金集中定价合约等黄金现货合约投资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法律风险、政治
风险、会计制度风险、税务风险、信用风险、衍生品及相关投资工具的风险等。
8、参与黄金租借业务的风险
本基金可以参与黄金现货租借业务。为降低基金费用对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的影响,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将持有的黄金现货合约借出给信誉良好的机构,取得
租借收入,并要求对方按时或提前归还黄金现货合约。该业务可能存在赎回风险及违约风险。
赎回风险方面,进行黄金租借业务后,若出现连续赎回或大额赎回,可能导致本基金持有的
黄金现货实盘合约数量不足,申购赎回授权参与人面临无法及时赎回的风险。参与黄金租借
业务,可能出现交易对手不能按期归还黄金或支付利息的风险。
9、参与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可能面临如下风险: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实
行保证金交易制度,若基金对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进行交收,则可能面临实物交收违约风
险。
10、业绩比较基准变更的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如果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盘的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终止交易或者上
海金集中定价合约流动性发生重大改变,或者国内黄金交易所出现其它代表性更强、投资者
认同度更高的黄金基准价格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征得基
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业绩比较
基准变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可能会有一定调整,以反映新的业绩比较基准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者须承担此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11、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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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因此可能面临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
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内部信用评级、投资
授信控制等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和控制。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对
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全程合规监控,通过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报告检查等方式,确保资
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合法合规。
12、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
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3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
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购买力风险。5、信用风险。6、债
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7、再投资风险。
(三)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
息的占有和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造成管理风险。但
从长期看,本基金的收益水平仍与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相关性较
大,可能因为基金管理人的因素而影响基金的长期收益水平。
(四)流动性风险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
2、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五)其他风险
1、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电脑系统不可靠产生的风险;
2、因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制度建立等不完善而产生的风险;
3、因人为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内幕交易、欺诈行为等产生的风险;
4、对主要业务人员如基金经理的依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5、因业务竞争压力可能产生的风险;
6、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影响基金收益水平,从而带来风险;
7、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六)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销售机构之间的基
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
期货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
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
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可能存在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
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风险等级评价也可能存在不
同,销售机构基于自身采用的评价方法可能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整,但
销售机构向投资人推介基金产品时,所依据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结果不得低于基金管理
人作出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
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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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
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是将特定资产分离至专门的侧袋账户进行处置清
算,并以处置变现后的款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支付,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但
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
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启用侧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
袋机制后同时持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
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
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因本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份额的净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
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为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
承诺,因此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诺的
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因此实施侧袋机制后主袋账
户份额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
启用侧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仅需考虑主袋账
户资产,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分割侧袋账户资产导致的基金净资产减少进行按投资损失处理,
因此本基金披露的业绩指标不能反映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
(二)重要提示
南方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
证监会2023年4月11日证监许可〔2023〕773号文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
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
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
地点为北京市。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投资人知悉并同意基金管理人可为投资人提供营销信息、资讯与增值服务,并可自主选
择退订,具体的服务说明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章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南方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南方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南方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I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