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清算交收条款并修订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2024-06-20 14:03:22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清算交收条款并修订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人,经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6月21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清算交收条款。
本次调整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场内简称
159318 银华恒指港股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恒生港股通ETF
159555 银华中证2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00增强ETF
159567 银华国证港股通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港股创新药ETF
159575 银华创业板中盘2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创业板200ETF银华
159592 银华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A50ETF基金
159677 银华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000增强ETF
159735 银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港股消费ETF
159776 银华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港股通医药ETF
159822 银华工银南方东英标普中国新经济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新经济ETF
159842 银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券商ETF
159959 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央企ETF
159992 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创新药ETF
159994 银华中证5G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GETF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招募说明书》修订内容对照表”,修订后的《招募说明书》自2024年6月21日起生效。
投资人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修订后的招募说明书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咨询相关信息,本次修订不涉及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可能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询或者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附件:《招募说明书》修订内容对照表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0日
附件:
1、“银华中证2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创业板中盘2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5G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订内容对照表
章节 原表述 修改后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对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信息,为投资人办理组合证券、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相关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通常情况下,投资人T日申购、赎回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组合证券及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于确认失败的申请,登记机构将对冻结的组合证券和基金份额予以解冻,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将对冻结的资金予以解冻。 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对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信息,为投资人办理组合证券、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相关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通常情况下,投资人T日申购、赎回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组合证券及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于确认失败的申请,登记机构将对冻结的组合证券和基金份额予以解冻,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将对冻结的资金予以解冻。
2、“银华国证港股通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指港股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订内容对照表
章节 原表述 修改后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正常情况下,投资者T日提交的现金申购申请受理后,登记机构对ETF申购对应的份额和现金替代,日间实行RTGS交收,上述份额和现金替代日间未完成交收的,日终统一进行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登记机构在T日办理基金份额及现金替代的清算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在T+1日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投资者T日提交的现金赎回申请受理后,登记机构在T日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注销,对ETF赎回份额实行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对ETF赎回的现金替代、申赎的现金差额及现金替代退补款,实行资金代收代付,并将结果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在T+1日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赎回现金替代款的清算交收由基金管理人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协商处理,正常情况下,赎回现金替代款将自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7个开放日内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正常情况下,投资者T日提交的现金申购申请受理后,登记机构对ETF申购对应的份额和现金替代,日间实行RTGS交收,上述份额和现金替代日间未完成交收的,日终统一进行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登记机构在T日办理基金份额及现金替代的清算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交收。
投资者T日提交的现金赎回申请受理后,登记机构在T日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注销,对ETF赎回份额实行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对ETF赎回的现金替代、申赎的现金差额及现金替代退补款,实行资金代收代付,并将结果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交收。赎回现金替代款的清算交收由基金管理人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协商处理,正常情况下,赎回现金替代款将自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7个开放日内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3、“银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订内容对照表
章节 原表述 修改后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正常情况下,投资者T日提交的现金申购申请受理后,登记机构对ETF申购对应的份额和现金替代,日间实行RTGS交收,上述份额和现金替代日间未完成交收的,日终统一进行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和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在T+1日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基金管理人与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投资者T日提交的现金赎回申请受理后,登记机构在T日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注销,对ETF赎回份额实行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对ETF赎回的现金替代、申赎的现金差额及现金替代退补款,实行资金代收代付,并将结果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和基金托管人。正常情况下,登记机构在T+1日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基金管理人与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正常情况下,赎回现金替代款将自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7个开放日内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正常情况下,投资者T日提交的现金申购申请受理后,登记机构对ETF申购对应的份额和现金替代,日间实行RTGS交收,上述份额和现金替代日间未完成交收的,日终统一进行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和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基金管理人与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投资者T日提交的现金赎回申请受理后,登记机构在T日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注销,对ETF赎回份额实行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对ETF赎回的现金替代、申赎的现金差额及现金替代退补款,实行资金代收代付,并将结果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和基金托管人。正常情况下,登记机构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基金管理人与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正常情况下,赎回现金替代款将自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7个开放日内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4、“银华工银南方东英标普中国新经济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修订内容对照表
章节 原表述 修改后
十一、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本基金现金申购业务中的现金替代采用实时逐笔全额结算(RTGS)处理;现金赎回业务中的现金替代采用代收代付处理;现金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采用代收代付处理。投资者T日提交的现金申购申请受理后,日间完成RTGS交收部分,登记机构在T日为该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以及现金替代的交收;日间未完成RTGS交收部分,登记机构在T日日终为该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以及现金替代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3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如果出现境外主要投资市场T日至T+2日期间暂停交易或交收、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暂停估值或不能计算现金差额,则该款项的清算交收可延迟办理。
投资者T日提交的现金赎回申请受理后,登记机构在T日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注销,并将结果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3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如果出现境外主要投资市场T日至T+2日期间暂停交易或交收、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暂停估值或不能计算现金差额,则该款项的清算交收可延迟办理。 本基金现金申购业务中的现金替代采用实时逐笔全额结算(RTGS)处理;现金赎回业务中的现金替代采用代收代付处理;现金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采用代收代付处理。投资者T日提交的现金申购申请受理后,日间完成RTGS交收部分,登记机构在T日为该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以及现金替代的交收;日间未完成RTGS交收部分,登记机构在T日日终为该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以及现金替代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在T+3日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交收。如果出现境外主要投资市场T日至T+2日期间暂停交易或交收、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暂停估值或不能计算现金差额,则该款项的清算交收可延迟办理。
投资者T日提交的现金赎回申请受理后,登记机构在T日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注销,并将结果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在T+3日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交收。如果出现境外主要投资市场T日至T+2日期间暂停交易或交收、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暂停估值或不能计算现金差额,则该款项的清算交收可延迟办理。
5、“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订内容对照表
章节 原表述 修改后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一)场外实物申赎模式” T+1日,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对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信息,为投资人办理组合证券、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相关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现金替代和现金差额由基金管理人与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于T+1日进行清算,T+2日进行交收,登记机构可以依据相关规则对此提供代收代付服务并完成交收。对于确认失败的申请,登记机构将对冻结的组合证券和基金份额予以解冻,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将对冻结的资金予以解冻。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改或更新上述规则并适用于本基金的,则按照新的规则执行,且基金管理人最迟须于新规则开始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
T日,基金管理人在场外实物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现金替代保证金率,并据此在T+2日收取替代金额。 T+1日,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对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信息,为投资人办理组合证券、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相关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现金替代和现金差额由基金管理人与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于T+2日内进行清算交收,登记机构可以依据相关规则对此提供代收代付服务并完成交收。对于确认失败的申请,登记机构将对冻结的组合证券和基金份额予以解冻,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将对冻结的资金予以解冻。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改或更新上述规则并适用于本基金的,则按照新的规则执行,且基金管理人最迟须于新规则开始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
T日,基金管理人在场外实物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现金替代保证金率,并据此在T+2日内收取替代金额。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二)场内申赎模式” 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对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信息,为投资人办理组合证券、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相关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通常情况下,投资者T日申购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与深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投资者T日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注销与深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对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信息,为投资人办理组合证券、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相关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通常情况下,投资者T日申购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与深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投资者T日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注销与深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