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景元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2024年6月更新)

2024-06-24 14:17:51

南方景元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2024年6月更新)

南方景元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2024年6月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21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南方景元中高等级信用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19382

债债券C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公司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6月9日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1年6月9日

基金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刘骥

证券从业日期2012年10月8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

告中予以披露;连续3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

其他

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1亿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自2023年9月1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南方景元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

资”。

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

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

券、地方政府债券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

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投资范围

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可转换

债券和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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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80%,其中投资于中高等级信用债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中高等级信用债是指主体或债项信用评级在AA+(含)以上

的信用债。本基金投资的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不含政策性金融

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次级债等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依照

评级机构出具的债券信用评级;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

券等短期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依照评级机构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本基金

将综合参考国内依法成立并拥有证券评级资质的评级机构所出具的信用

评级,信用评级应主要参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信用评级。如出现多家

评级机构所出具信用评级不同的情况,基金管理人还需结合自身的内部

信用评级进行独立判断与认定。

本基金仅投资主体或债项信用评级在AA+(含)以上的信用债,其中投

资于主体或债项信用评级为AAA级及以上的信用债券的目标投资比例

为不低于全部信用债券资产的50%;主体或债项信用评级为AA+级的信

用债券的目标投资比例为不高于全部信用债券资产的50%。

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中高等级国企信用类债券,在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

主要投资策略提高组合收益能力。具体投资策略包括:信用债投资策略、收益率曲线

策略、放大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高信用等级债券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

风险收益特征

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份额(S)或金额

费用类型(M)/持有期限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N)

N<7天1.5%-

赎回费

7天≤N 0%-

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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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3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10%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0.10%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45,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

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

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

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

-其他费用

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

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

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上表中年费用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

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65%

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

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

资于中高等级信用债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因此,本基金除承担由于市场利

率波动造成的利率风险外还要承担信用品种的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有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两种,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

人,其因红利再投资所得的份额自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持有时间,并于该份额赎回时按照本

基金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选择适用的赎回费率并计算赎回费,敬请投资人留意。

(3)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连续3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1

亿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债券市场风险,如政策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购买力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

变动风险、再投资风险、债券回购风险、经济周期风险等。

3、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其他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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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销

售机构之间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

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

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

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可能存在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

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风险等级评价也可能存在不同,销

售机构基于自身采用的评价方法可能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整,投资人在

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5、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

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是将特定资产分离至专门的侧袋账户进行处置清

算,并以处置变现后的款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支付,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

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但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

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启用侧袋机制时持有基

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同时持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额

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

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前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因本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份额的净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

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为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

承诺,因此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诺的

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因此实施侧袋机制后主袋账户

份额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

启用侧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仅需考虑主袋账

户资产,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分割侧袋账户资产导致的基金净资产减少进行按投资损失处理,

因此本基金披露的业绩指标不能反映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

(二)重要提示

南方景元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20年12月3日证监许可[2020]3317号文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

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起,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

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投资人知悉并同意基金管理人可为投资人提供营销信息、资讯与增值服务,并可自主选

择退订,具体的服务说明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章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南方景元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2024年6月更新)

以下资料详见南方基金官方网站[www.nffund.com][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景元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南方景元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南方景元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