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安泰鼎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6-25 14:28:41

申万菱信安泰鼎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17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申万菱信安泰鼎利一年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08968

定期开放债券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02-27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定期开放式开放频率每年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0-02-27

基金经理的日期

叶瑜珍

证券从业日期2005-01-10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4-05-09

基金经理的日期

翟振

证券从业日期2016-03-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阅读《招募说明书(更新)》第十部分了解详细情冴。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努力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目标

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

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

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

交换债券、债券回质、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

行存款)、同业存单、账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账以及法律法觃或中国

投资范围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参不股票投资,

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以及因可交换债券交换所形

成的股票等。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在开放期的前1个月和后1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

的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

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应当保持不低于国债期账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质款等。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

及收益率曲线分析,在严格控制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等风险的基础

主要投资策略

上,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期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

益。

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总指数(全价)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及混合型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高于账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4-03-31

0.15%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2.93%其他资产

96.92%固定收益投资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数据截止日期:2023-12-31

6.00%5.00%4.00%3.00%2.00%1.00%0.00%-1.00%-2.00%

2020 2021 2022 2023

净值增长率 1.13% 4.94% 2.13% 2.96%

业绩基准收益率 -1.50% 2.28% 0.19% 1.66%

注:1、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质/申质/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非养老

M<100万元0.80%

金客户

非养老

100万元≤M<300万元0.50%

金客户

非养老

300万元≤M<500万元0.30%

金客户

非养老

M≥500万元1000元/笔

金客户

申购费(前收费)

养老金

M<100万元0.24%

客户

养老金

100万元≤M<300万元0.15%

客户

养老金

300万元≤M<500万元0.09%

客户

养老金

M≥500万元300元/笔

客户

N<7天1.50%

赎回费7天≤N<30天0.10%

N≥30天0.00%

申购费:

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质费率仅适用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质的养老金客户。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3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10%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70,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抦露费120,000.00觃定抦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基金相关的律师

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可以

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照

其他费用

国家有关觃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在

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类别详见本基

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上表中年费用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丏年金额为预估值,最

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抦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质/申质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42%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

近一次基金年报抦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仸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质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信用债投资风险,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信用债

主体的信用货量变化会使本基金面临信用风险。

(2)本基金采用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在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封闭期内无法赎

回的风险,另外,在开放期内,当基金在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

将面临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以及未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可能承担短期内变现而带

来的冲击成本对基金净值产生的负面影响。

(3)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账,投资过程中因采取保证金交易,风险较现账市场更高,

极端情冴下期账市场波动可能对基金资产造成不良影响,因而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因市冴

急剧走向某个极端或进行了某种特殊交易但不能如愿处理资产,或因无法缴足保证金的资金

而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因交割成本提高、临近交割期最便宜可交割券流动性不足或卖

方未能在觃定时间内如数交付而带来交割风险。

(4)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债务人的违约或交收违

约、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货量降低而产生的信用风险,因利率变化等原因债务人进行提前偿付

而导致的提前偿付风险,因市场交易不活跃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由此可能造成基金财产

损失。

2、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质买力风险、再投资风

险等。

3、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投资交易无法实现或不能以当前合理的价格实现的风险以及

基金开放期由于申质赎回要求而可能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风险。

4、信用风险,包括金融工具的一方到期无法履行约定义务致使本基金遭受损失的风险

和因基金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债券信用级别时债券价格下跌致使本基金遭受损失的风险。

5、管理风险,包括基金管理人的与业、研究或投资水平对基金的投资收益产生影响的

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风险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能否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和其他合

觃性风险的风险。

6、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不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由

于不同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的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不基金法律文件中风

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质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

受能力不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7、本基金运作风险主要包括基金进入清算期的风险、投资者申质失贤的风险、基金自

动终止的风险、特定机构投资者的风险、税负增加的风险。

8、启用侧袋机制的相关风险

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败户份额将停止抦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质、赎回和转

换,仅主袋败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侧袋败户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理人不承

担仸何保证和承诺的责仸;主袋败户份额也可能根据运作情冴存在暂停申质的可能;以及本

基金抦露的业绩指标可能无法反映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冴。

9、其他风险主要包括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合觃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货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冴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

临时公告等。

5、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不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

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机构届时有效的仲裁觃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

上海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swsmu.com,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

费)或021-962299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