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瑞兴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瑞兴3个月定开债券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6-25 14:28:45

海富通瑞兴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

富通瑞兴3个月定开债券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14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海富通瑞兴3个月定开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12012

债券

海富通瑞兴3个月定开

下属基金简称下属基金代码012013

债券C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司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08-17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每满3个月开放一次,每

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

运作方式定期开放式开放频率

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1

个工作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4-03-21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张靖爽

证券从业日期2010-03-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九、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冴。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基础上,通过积极

投资目标

主动的管理,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

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

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资产支

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

投资范围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投资股票,但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

的股票等。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等资产,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

起的3个月内卖出。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品

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

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不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

范围。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每个开放期开始前10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

工作日的期间内,本基金的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可不受前述限制。开

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5%;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所投资信用债的债项评级不得低于AA+。其中

投资于债项评级在AAA级及以上的信用债比例不低于信用债资产的

50%,投资于债项评级在AA+级的信用债比例不高于信用债资产的

50%(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标的除外)。

若无债项评级的,则参考主体评级。本基金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分

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信

用评级参照国内评级机构(中债资信除外)评定的最新评级结果。

主要投资策略包括:1、资产配置策略;2、债券组合投资策略(久期

管理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属配置);3、信用类债券投资策略(基

主要投资策略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策略、基于信用债信用变化策略);4、可转换债

券投资策略;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6、杠杆投资策略;7、国

债期货投资策略;8、开放期投资策略。

中债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财富(1-3年)

业绩比较基准

指数收益率×2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

风险收益特征

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4-03-31

0.00%其他资产

0.24%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99.76%固定收益投资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数据截止日期:2023-12-31

4.50%4.00%3.50%3.00%2.50%2.00%1.50%1.00%0.50%0.00%

2021 2022 2023

净值增长率 0.97% 2.11% 4.01%

业绩基准收益率 0.88% 2.25% 2.60%

注:图中列示的2021年度基金净值增长率按该年度本基金实际存续期8月17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至12月31日止计算。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

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冴不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N<7天1.50%

赎回费

N≥7天-

认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3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10%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0.25%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50,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抦露费120,000.00规定抦露报刊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其他费用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

注:1、本基金费用的种类、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交

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抦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抦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69%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

近一次基金年报抦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仸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市场风险: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购买力风险。

二)信用风险:1、违约风险。2、降级风险。3、信用利差风险。4、交易对手风险。

三)管理风险

四)操作或技术风险

五)合规性风险

六)模型风险

七)收益率曲线风险

八)杠杆放大风险

九)流动性风险

十)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不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十一)本基金特有风险

1、本基金每3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投资者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在非

开放期间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开放期如果出现较大数额的净赎回申请,

则使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本基金在面临大规模赎回的情冴下有可能因为无法变现造成流动性

风险,投资者将面临其赎回申请被拒绝或延期办理、赎回款项被延缓支付、巨额赎回申请被

延期办理、面临赎回成本或申购成本较高等风险。

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品种包含资产支持证券品种,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一般都针对特定机构投资人

发行,且仅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该品种的流动性较差,且抵押资产的流动性

较差,因此,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可能给组合资产净值带来一定的风险。另外,资产支持证券

还面临提前偿还和延期支付的风险。

3、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风险主要包括:

(1)杠杆性风险。国债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潜在损失可能成倍放大,具有

杠杆性风险。

(2)到期日风险。国债期货合约到期时,如基金仍持有未平仏合约,交易所将按照交

割结算价将基金持有的合约进行现金交割,基金存在无法继续持有到期合约的可能,具有到

期日风险。国债期货合约采取实物交割方式,如基金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如数交付可交割国债

或者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如数缴纳交割货款,将构成交割违约,交易所将收取相应的惩罚性违

约金。

(3)强制平仏风险。如基金参不交割不符合交易所或者期货公司相关业务规定,期货

公司有权不接受基金的交割申请或对基金的未平仏合约强行平仏,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结果将

由基金承担。

(4)使用国债期货对冲市场风险的过程中,基金财产可能因为国债期货合约不合约标

的价格波动不一致而面临期现基差风险。在需要将期货合约展期时,合约平仏时的价格不下

一个新合约开仏时的价格之差也存在不确定性,面临跨期基差风险。

十二)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

十三)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不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因本基金产生的或不基金合同有关的

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仸何一方有权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至仲裁机构进

行仲裁。具体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详见本基金合同的具体约定。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冴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ftfund.com)(客服电话:

40088-40099)。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