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稳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稳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6-25 14:28:52

申万菱信稳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申万菱信稳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C)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17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申万菱信稳鑫60天滚动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16748

持有中短债债券

申万菱信稳鑫60天滚动

下属基金简称下属基金代码016749

持有中短债债券C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05-16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契约型开放式。对于每

份基金份额,基金管理

人仅在该基金份额的每

个运作期到期日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

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

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

确认日起(即第一个运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

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

额,设定60天的滚动运

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

作期。在每份基金份额的

运作方式购申请日后的第60天开放频率

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

(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

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

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

申请。

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

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

一日起,至基金合同生

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

请日后的第120天(如

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

延至下一工作日)止。

以此类推。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3-05-16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叶瑜珍

证券从业日期2005-01-10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努力追求基金资

投资目标

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或上市的各类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

级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

持机构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等)、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期货、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

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

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其中投资于中短期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

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中短期债券为剩余期限不超过三年的债券资产,包括国债、

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

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可分离交易可转

债的纯债部分、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等金融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中短期债券,并控制投资组合久期,力求在严格控

主要投资策略

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中债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45%+中债综合财富(1-3年)

业绩比较基准

指数收益率*45%+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1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及混合型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4-03-31

0.07%其他资产

3.00%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8.05%买入返售金融资

88.88%固定收益投资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数据截止日期:2023-12-31

1.73%1.72%1.71%1.70%1.69%1.68%1.67%1.66%1.65%1.64%

2023

净值增长率 1.72%

业绩基准收益率 1.67%

注:1、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赎回费-0.00%

注: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2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05%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0.20%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50,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基金相关的律师

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可以

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照

其他费用

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在

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类别详见本基

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上表中年费用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

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52%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

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仸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信用债投资风险,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

资于中短期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信用债主体的信用质量变化会

使本基金面临信用风险。

(2)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投资过程中因采取保证金交易,风险较现货市场更高,

极端情况下期货市场波动可能对基金资产造成不良影响,因而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因市况

急剧走向某个极端或进行了某种特殊交易但不能如愿处理资产,或因无法缴足保证金的资金

而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因交割成本提高、临近交割期最便宜可交割券流动性不足或卖

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如数交付而带来交割风险。

(3)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债务人的违约或交收违约、

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而产生的信用风险,因利率变化等原因债务人进行提前偿付而导

致的提前偿付风险,因市场交易不活跃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由此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4)本基金可投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和

交易,且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潜在流动性风险相对较大。若发行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投资

者大量赎回需要变现资产时,受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

司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5)滚动持有运作方式的风险,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60天的滚动运作期。在

每份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

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或赎回被确认失败,则该基金份额将在该运作期到期后自动

进入下一个运作期。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滚动运作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此

外,考虑到周末、法定节假日等非工作日原因,每份基金份额的每个实际运作期期限或有不

同,可能长于或短于滚动运作期。对于同一时点申购的资金将很有可能面临集中赎回的情形,

由此可能触发本基金的巨额赎回机制,导致流动性风险。

2、其他风险还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税负增加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

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不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者申购失

败的风险、基金进入清算期的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险、

不可抗力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

临时公告等。

5、因本基金合同产生或不之相关的争议,各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

调解不能解决的,仸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

地点为上海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swsmu.com,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

费)或021-962299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