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瑞福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中银瑞福浮动净值型货币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6-26 15:01:33

中银瑞福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中银瑞福

浮动净值型货币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21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中银瑞福浮动净值型货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07708

中银瑞福浮动净值型货

下属基金简称下属基金代码007708

币A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09-10

基金类型货币市场基金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19-09-10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范静

证券从业日期2006-03-01

注: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过业绩比

投资目标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

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

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

投资范围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

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

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通过综合考虑各类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特征,根据定

量和定性方法,在保持投资组合较低风险和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力

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投资回报。本基金综合运用资产配置

主要投资策略

策略、久期控制策略、流动性管理策略、银行定期存款、同业存单投

资策略、短期信用类债券投资策略、债券回购投资策略等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和短期资金市场的利率走势,确定投资组合的

平均剩余到期期限。根据对市场资金面以及本基金申购赎回的动态预

测,通过所投资债券品种的期限结构和债券回购的滚动操作,动态调

整并有效分配本基金的现金流,在充分保证本基金流动性的前提下力

争获取较高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4-03-31

2.13%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32.57%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65.30%固定收益投资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数据截止日期:2023-12-31

2.50%2.00%1.50%1.00%0.50%0.00%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净值增长率 0.8300% 2.0700% 2.0700% 1.7300% 1.6600%

业绩基准收益率 0.1100% 0.3600% 0.3500% 0.3500% 0.3500%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收益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申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15%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05%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0.15%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20,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

师费、仲裁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相

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基金的银

其他费用行汇划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相关服务机构

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

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

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44%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

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可能面临的特定风险包括:1、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可能面临较高货币

市场利率波动的系统性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货币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影响基金的再投资收益,

并影响到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同时为应对赎回进行资产变现时,可能会由于货币市场

工具流动性不足而面临流动性风险。2、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

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可能承担净值波动和本金亏损的风险。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

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4、《基金合同》

自动终止的风险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本基

金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方式延续。故投资人可能会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

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

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

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

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二)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

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

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2.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

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

时公告等。

3.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

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

海国际仲裁中心)进行仲裁,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争议处

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

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基金合同之目

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法律)管辖。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cim.com][客服电话:4008885566或

021-388347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