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内需增长混合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6-26 15:01:42
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内需增长混合C)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25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博时内需增长混合基金代码000264
下属基金简称博时内需增长混合C下属基金代码011982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07-15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赎回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17-03-10
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陈雷
证券从业日期2008-07-01
注:本基金自2021年4月9日起增加C类基金份额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第十章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在于分享中国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那些受益于内需增长的行业及公司
投资目标所带来的持续投资收益,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持有人获取长期持
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含中小企业
私募债)、中期票据、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
法律法觃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觃
定)。
如法律法觃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含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30%—80%,
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货币市场
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20%-70%,其中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
金将不低于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受益于内需增长的行业及公司。
主要投资策略本基金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权证投资策
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其中资产配置策略将按照风险收益配比原则,实行动态的资产
配置。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等权益类证券(含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30%
—80%,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包括货币市场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20%-70%。本基金将通过跟踪考量通常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
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不走势等)以及国家财政、税收、货币、汇率各项政
策,来判断经济周期目前的位置以及未来将发展的方向。除此之外,本基金还将主要通
过监测重要行业的产能利用率来辅劣判断。通常,产能利用率是由劳动力、资本存量、
自然资源、技术以及经济中的实际需求所决定。监测部分重要行业的产能利用率可以有
效地对经济状况作出监控和预判。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策略包括自上而下的行业趋势判断
和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核心思路在于评判企业的商业模式、治理结构、竞争要素是否
优于行业的平均表现,企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否契合未来内需消费增长的大趋势,
以及对企业基本面和长期竞争能力迚行严格的评判。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
风险收益特征
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4-03-31
0.07%其他资产
2.48%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20.43%固定收益投资
77.02%权益投资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数据截止日期:2023-12-31
50.00%40.00%30.00%20.00%10.00%0.00%-10.00%-20.00%-30.00%-40.00%-50.00%
2021 2022 2023
净值增长率 39.00% -37.99% -20.21%
业绩基准收益率 0.85% -11.98% -4.87%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本基金份额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迚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100%计
N<7天1.50%
入资产
100%计
赎回费7天≤N<30天0.50%
入资产
N≥30天0.00%
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固定比例1.2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固定比例0.20%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固定比例0.40%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49,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觃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本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
其他费用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详见招募说明书或其
更新“基金的费用不税收”章节。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运作相关费用年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丏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
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 1.89%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
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仸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
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不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
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觃要求的销
售行为及违觃宣传推介材料。
1、本基金特有风险揭示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股票市场不债券市场,因此股市、债市的变化将影响到基金业绩表
现。本基金虽然按照风险收益配比原则,实行动态的资产配置,但并不能完全抵御市场整体下跌风险,基金净值表
现因此会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与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
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此外,由于本基金还可以投资其它品种,这些品种的价格也可能因
市场中的各类变化而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产生特定的风险,并影响到整体基金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不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
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不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
持有人不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
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
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
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不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
的其他风险。
2、本基金普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收益波动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
资风险等)、管理风险(决策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估值风险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觃风险和其他
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
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
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sera.com][客服电话:9510556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1、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基金合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各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
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2、重大事件: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裕阳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转型经裕阳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自完成备案手续后生效。自2013
年7月15日起,由《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生效,原《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