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富恒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6-26 15:01:46

博时富恒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25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博时富恒一年定开债发起式基金代码013931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11-25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定期开放开放频率一年开放申购、赎回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4-05-23

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余斌

证券从业日期2012-07-01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敁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两亿元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

其他概冴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

法觃或中国证监会觃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觃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

参照届时有敁的法律法觃或中国证监会觃定执行。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第八章了解详细情冴

投资目标在有敁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

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中国证监会允许投

资的其他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等

法律法觃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觃

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

投资范围

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觃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

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1个月、开放期及开放

期结束后1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若法律法觃的相关觃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封闭期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补充

的方法,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

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长期积累的信用研究成果,利用自主开发的信用分析系统,深入挖

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以获取最大化的信用溢价。本基金采用的投资策略包括:期

限结构策略、信用策略、互换策略、息差策略、个券挖掘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等。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在以上战略性资产

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补充的

方法,进行前瞻性的决策。一方面,本基金将分析众多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

主要投资策略率、CPI走势、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不走势等),并关注国家财政、税收、

货币、汇率政策和其它证券市场政策等。另一方面,本基金将对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

线变化进行深入细致分析,从而对市场走势和波动特征进行判断。在此基础上,确定资

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现金、国家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

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

灵活应用各种期限结构策略、信用策略、互换策略、息差策略、个券挖掘策略、资产支

持证券投资策略等,在合理管理并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最大化组合收益。

开放期投资策略,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

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不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0%+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

风险收益特征

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4-03-31

0.02%其他资产

0.25%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99.73%固定收益投资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数据截止日期:2023-12-31

5.00%4.50%4.00%3.50%3.00%2.50%2.00%1.50%1.00%0.50%0.00%

2021 2022 2023

净值增长率 0.51% 2.72% 2.96%

业绩基准收益率 0.63% 3.12% 4.45%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本基金合同生敁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M<100万元0.80%

100万元≤M<300万元0.50%

申购费(前收费)

300万元≤M<500万元0.30%

M≥500万元1000.00元/笔

注: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赎回

的养老金客户,将不计入基金资产部分的赎回费免除。

赎回费: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续持有期限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0%的赎回费,赎回费总额100%计入基金

财产,向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续持有期限大于等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0.05%的赎回费,赎回费中不低

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在非同一开放期申购后又赎回不收取赎回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固定比例0.3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固定比例0.10%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70,000.00会计师亊务所

信息抦露费120,000.00觃定抦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敁后不本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

其他费用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详见招募说明书或其

更新“基金的费用不税收”章节。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运作相关费用年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

基金定期报告抦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 0.41%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抦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仸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

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不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冴,

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觃要求的销

售行为及违觃宣传推介材料。

1.本金特有风险

(1)资产支持证券(ABS)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

剩余权益。不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

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

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不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自基金合同生敁日起(包

括基金合同生敁日)或者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基

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基金份额,因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可能将转入下一封

闭期,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的,基金管理人对符合法律法觃及《基金合同》约定的赎回申请应于

当日全部予以接受和确认。基金经理会对可能出现的巨额赎回情冴进行充分准备并做好流动性管理,但当基金在单

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被全部确认时,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有可能存在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同时,

如本基金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一定比例以上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

其采取延期办理赎回申请的措施,未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有可能承担短期内变现而带来的冲击成本对基金净资

产产生的负面影响。

(3)本基金为定制基金,采取发起式基金形式,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

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得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法律法觃或监管机构另有觃定的除外。

本基金特定机构投资者赎回可能会导致现有的中小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

(4)自动清盘的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敁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本基金

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敀本基金面临自动清盘的风险。

2、本基金普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收益波动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

资风险等)、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觃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和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亊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

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冴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

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sera.com][客服电话:9510556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

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

圳仲裁委员会),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

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裁决另有规定的,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