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华证商飞高端制造产业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6-26 15:01:53

中航华证商飞高端制造产业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24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中航华证商飞高端制造基金代码017651

产业指数发起

下属基金简称中航华证商飞高端制造产业指数中航华证商飞高端制造产业指

发起A数发起C

下属基金代码017651 017652

基金管理人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03-07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股票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2023-03-07

理的日期龙川

证券从业日期2011-03-09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2023-03-07

理的日期韩浩

证券从业日期2007-05-3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此部分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范围标的指数:华证商飞高端制造产业主题指数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还可以少量

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其他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

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

融债、金融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交换债券、可

转换债券(包括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证券公

司短期公司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现金

等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

款)、国债期货、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和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于标

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

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1.大类资产配置;2.股票投资策略(1)股票投资组合构建(2)股票投资组合的调整;

3.债券投资策略;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策略;7.存托凭证投资策略;8.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9.证券公司短期

公司债券投资策略;10.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华证商飞高端制造产业主题指数收益率×9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

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

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1、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如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中航华证商飞高端制造产业指数发起A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M<500,000 1.00%-

申购费(前收费)500,000≤M<1,000,000 0.60%-

M≥1,000,000 1000元/笔-

N<7日1.50%-

7日≤N<30日0.10%-赎回费

N≥30日0%-

中航华证商飞高端制造产业指数发起C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C类基金份额不收

申购费(前收费)取申购费用,收取

销售服务费用。

N<7日1.50%-

赎回费

N≥7日0%-

申购费: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

时收取申购费,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

笔分别计算。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收取销售服务费用。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

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赎回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时间递减。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A类基金份额少于7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

将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对持续持有A类基金份额不少于7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

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资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C类

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所收取的基金份额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将其总额的

100%计入基金财产。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年费率0.5%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年费率0.1%基金托管人

中航华证商飞高端制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销售机构

造产业指数发起A销售服

务费中航华证商飞高端制年费率0.25%销售机构

造产业指数发起C

审计费用年费用金额23000.00元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年费用金额50000.00元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第三方收取方

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

其他费用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账

户开户及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

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

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

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

支付。

注:(1)本基金费用类别、费用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交易证券、基

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中航华证商飞高端制造产业指数发起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0.83%

中航华证商飞高端制造产业指数发起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1.08%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

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1.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

2.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本基金的资产净值会随标的指数的波动而波

动。

(2)跟踪偏离风险;

以下因素可能导致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率无法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收益率:

1)基金有投资成本、各种费用及税收,而指数编制不考虑费用和税收,这将导致基金收益率落

后于标的指数收益率,产生负的跟踪偏离度。

2)指数成份股派发现金红利、新股市值配售收益等因素将导致基金收益率超过标的指数收益率,

产生正的跟踪偏离度。

3)当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股构成,或成份股公司发生配股、增发等行为导致该成份股在指数中的

权重发生变化,或标的指数变更编制方法时,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可能暂时扩大与标的指数的构成

差异,而且会产生相应的交易成本,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

4)投资者申购、赎回可能带来一定的现金流或变现需求,在遇到标的指数成份股摘牌或流动性

较差等情形时,基金可能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击成本,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

5)在基金进行指数化投资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水平、技术手段、

买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基金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6)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如因缺乏卖空、对冲机制及其他工具造成的指数跟踪成本较高;因指

数发布机构指数编制错误或指数编制单位停止服务等产生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3)跟踪误差控制未达到约定目标;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在正常市场

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将基金份额净值的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

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但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超

过上述范围,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

(4)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5)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6)发起式基金的风险及基金合同自动终止风险;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该对应日如为非工作日,则自动顺延至下一个工

作日),如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时,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此外,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

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

情形,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解决方案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

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届时投资者将面临基金资产变现及其清算等带来的不确定性风

险。

(7)国债期货、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8)基金参与融资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

(9)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3.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avicfund.cn,客服电话:400-666-2186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