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收益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6-26 15:02:04

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收益混合A)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21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中银收益混合基金代码163804

下属基金简称中银收益混合A下属基金代码16380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10-11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0-02-24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黄珺

证券从业日期2009-07-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在长期投资的基础上,将战略资产配置与择时相结合,通过投资于中

国证券市场现金股息率高、分红稳定的上市公司和国内依法公开发行

投资目标

上市的各类债券,致力于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当期收益和长期的资本

增值。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

证、各类有价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稳定和良好分红能力的国内优质企业的股票、

存托凭证,能够提供固定收益、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国债、企业债、可

转债等,以及其他固定收益产品。该部分股票、存托凭证和固定收益

投资范围产品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

及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为30-90%,债券资产比例为0-65%,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类资产比例最低不低于5%,其中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投资管理策

主要投资策略略,股票投资将运用量化的数量模型、严谨的财务、企业竞争力和治

理能力分析以及价值评估,并配合持续深入的跟踪调研,精选兼具良

好财务品质、稳定分红能力、高股息和持续盈利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

股票;债券投资将分析判断债券市场的走势,采取不同的收益率曲线

策略、积极的久期管理、信用风险评估、收益率利差配置策略等投资

策略,力求获取高于业绩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在资产配置中贯彻“自上而下”的策略,根据全球宏观形势、

中国经济发展(包括经济运行周期变动、市场利率变化、市场估值、

证券市场动态等),对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和现金三大类资产类别

间的配置进行实时监控,并根据风险的评估和建议适度调整资产配置

比例。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构建策略分为股票选择、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债券

资产管理、现金管理、权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本基金是主动型的混合基金,由于投资对象将包括上市公司证券及其

风险收益特征

它有价债券,因此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等风险的品种。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4-03-31

0.92%其他资产

2.95%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6.95%固定收益投资

89.18%权益投资

(三)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数据截止日期:2023-12-31

80.00%70.00%60.00%50.00%40.00%30.00%20.00%10.00%0.00%-10.00%-20.00%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净值增长率 13.45% 46.44% -9.37% 8.63% -7.71% 35.64% 66.04% 22.26% -15.55% -7.61%

业绩基准收益率 34.13% 10.28% -5.52% 7.68% -9.42% 11.53% 15.48% 0.55% -12.81% -5.40%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M<100万元1.50%

100万元≤M<200万元1.20%

申购费(前收费)

200万元≤M<500万元0.60%

M≥500万元1000元/笔

场外份

N<7天1.50%

场外份

7天≤N<365天0.50%

场外份

365天≤N<730天0.25%

赎回费

场外份

N≥730天0.00%

场内份

N<7天1.50%

场内份

N≥7天0.5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1.20%

托管费0.20%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50,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的

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以及按照国家

其他费用相关服务机构

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

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

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

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41%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

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等。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主要包括:(1)投资理念实施风险。包括:1、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策

略主要基于股息回报进行选股,所选出股票的业绩表现不一定能持续领先于市场平均水平,

存在投资风格风险。2、企业盈利及分红风险。企业增长具有周期性,所投资的股票可能出

现增长高潮或增长低潮的情况。在企业盈利萎缩时,也可能同时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及分红政

策。(2)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基金资产可投资于存托凭证,会面临与创新企业、境外发

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创新企业

业务持续能力和盈利能力等经营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

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

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

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受境外市场影响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

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等。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

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

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

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

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二)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

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

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2.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

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

时公告等。

3.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

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

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

裁费由败诉方承担。《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cim.com][客服电话:4008885566或

021-388347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