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交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4-06-27 06:1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南方交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6月27日起南方交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024年6月27日,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基金

简称:南方交元债券C,基金代码:02178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与

原有基金份额相同,不收取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率和赎回费率如下:

销售服务费率 0.01%/年

赎回费率 N<7日,1.5%;N≥7日,0

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

其中赎回持有时间少于7天的份额赎回费应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

必要的手续费。

本次新增基金份额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南方交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等相关法律文件进行了修订。

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

咨询相关情况。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管理的其他

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

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

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7日

附件:《南方交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条款修订前原文调整或增加或删除后表述第一部分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部分释义/59、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60、A类基金份额:指不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61、C类基金份额: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八、基金份额的类别/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或申购起点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A类基金份额类别为不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为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公告。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五、估值程序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披露。1、某一类别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披露。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一、基金费用的种类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公证费、审计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8、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3、销售服务费;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公证费、审计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9、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3、基金销售服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基金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0.01%÷当年天数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分配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二)基金净值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工作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五)临时报告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二)基金净值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工作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五)临时报告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根据定稿合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