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6-28 06:11:20

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C

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6月27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华宝标普沪港深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501310

中国增强价值指数

下属基金简称 华宝价值基金C 下属基金代码 007397

华宝基金管理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限公司 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10月25日 -

及上市时间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1年05月11日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杨洋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08月01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18年10月25日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周晶

证券从业日期 2004年05月0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正常情况下,本

投资目标 基金力争控制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

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5%。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

备选成份股、依法发行上市的其他股票(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和

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

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

投资范围 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

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90%,且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

产的80%。本基金标的指数为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的

主要投资策略

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

相应地调整。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等情

况,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成份

股、非成份股、成份股个股衍生品等进行替代。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收益率×95%+人民

业绩比较基准

币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投资香港证券市场,会面临港股通机制

风险收益特征

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

可能带来的风险等。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及区域配置图表

(三)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N<7日 1.50%

赎回费 7日≤N<30日 0.50%

30日≤N 0.00%

本基金份额类别不收取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75%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4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35,2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80,000 规定披露报刊

指数许可使用费 0.05%/30000美元 指数编制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

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

其他费用 的开户及维护费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 相关服务机构

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

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

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 1.75%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

然一致,基金管理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

证。

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

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

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

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

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

险、指数化投资的风险、上市交易风险、本基金投资特定品种及参与特定业务的特有风险、

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

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其中,指数化投资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

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编制和计算的风险、跟踪误

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

停牌的风险等;基金投资特定品种及参与特定业务的特有风险包括投资港股通股票存在的风

险、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资产支持的风险、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参与融资业

务的风险、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等。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

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

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得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fsfund.com][客服电话:400-700

-5588、400-820-5050]

《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华宝标普沪港深中

国增强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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