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编制日期:2024年06月27日
2024-06-28 11:13:13
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6月27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 基金代码 014490
基金简称A 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A 基金代码A 014490
基金简称C 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C 基金代码C 014491
基金简称E 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E 基金代码E 016853
基金管理人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04月19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每份基金份额设定60天滚动运作期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蔡玮菁 2022年04月19日 2012年10月24日
程嘉伟 2022年04月19日 2012年10月24日
注:1、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60天的滚动运作期。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
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
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或赎回被确认失败,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
入下一个运作期。2、本基金暂仅向个人投资者(含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发售,具体发售对象以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相关公告为准。如未来本基金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调整,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进行公告。3、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
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2年10月14日起,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重点投资中短期债券,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其它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中短期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中短期债券是指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3年的债券资产,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金融工具。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有效管理风险、保持资产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超过比较基准的稳定回报。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债券投资组合策略、信用债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和国债期货交易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中低风险”品种,为债券型基金,一般市场情况下,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
表未来表现。3、自2022年10月14日起,本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100万 0.20%
100万≤M<500万 0.10%
M≥500万 1000.00元/笔
赎回费 由于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60天的滚动运作期,本基金一般情况下不收取赎回费用,但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资产。
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0.00%
赎回费 由于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60天的滚动运作期,本基金一般情况下不收取赎回费用,但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资产。
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E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0.00%
赎回费 由于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60天的滚动运作期,本基金一般情况下不收取赎回费用,但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资产。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C 0.10% 销售机构
销售服务费E 0.2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38,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 详见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 0.36%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
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 0.46%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
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E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 0.56%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
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
1、特殊安排的运作方式: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每个运作
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
回或赎回被确认失败,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在下一运作期
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该基金份额。故投资者面临在运作期到期日前无法赎回的风险,
以及错过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能赎回而进入下一运作期的风险。
2、运作期期限或有变化的风险:考虑到周末、法定节假日等原因,每份基金份额的实际运作期
期限或有不同,可能长于或短于60天。
3、流动性风险:对于同一时点申购的资金将极有可能面临集中赎回的情形,由此将有可能触发
本基金的巨额赎回机制。在发生巨额赎回时,如果基金资产变现能力差,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
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
4、国债期货投资风险:国债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有特殊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
用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及国债期货实物交割风险。
5、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
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与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申购赎回
安排和相应流动性风险、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等)、信用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
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技术风险、不可抗力风险以及实施侧袋
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相应风险。
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
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
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最终将通过仲裁方式处理,详见《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管理人官方网站[www.stocke.com.cn][客服电话:95345]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为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模板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