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6-28 11:13:22
银华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05-28
送出日期:2024-06-28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消费主题混合 基金代码 161818
下属基金简称 银华消费主题混合A 下属基金代码 161818
下属基金简称 银华消费主题混合C 下属基金代码 014346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12-27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薄官辉 2019-12-27 2004-07-01
其他 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银华消费主题混合
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
算。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的投资”章节。
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大消费行业中具有持续增长潜力的优质上市公司,以分享中国
经济增长与结构转型带来的投资机会,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
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
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金融衍生品(股
指期货)、债券(包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分离
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投资于港股通
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其中投资于大消费行业上市公司股票的资
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其余资产投资于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股指期货等金融工
具;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本基金在大类资产配置过程中,将优先考虑对于股票类资产的配置,在采取精选
策略构造股票组合的基础上,将剩余资产配置于固定收益类和现金类等大类资产
上。我国经济从投资拉动转向消费拉动是大势所趋,我国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
各消费行业均受益于居民消费升级的大趋势。本基金将对经济转型过程及其带来
的消费结构的变化趋势进行跟踪分析,不断发掘各个行业的投资机会。
业绩比较基准恒生指数收益率(按估值汇率调整)×10%+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70%+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
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将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
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
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银华消费主题混合A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有期限(N)
M<100万元1.50%场内、场外
100万元≤M<200万元1.00%场内、场外
申购费(前收费)
200万元≤M<500万元0.60%场内、场外
500万元≤M 1000元每笔场内、场外
N<7天1.50%场外
7天≤N<365天0.50%场外
365天≤N<730天0.25%场外
赎回费
730天≤N 0%场外
N<7天1.50%场内
7天≤N 0.50%场内
银华消费主题混合C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有期限(N)
N<7天1.50%场外
赎回费7天≤N<30天0.50%场外
30天≤N 0%场外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银华消费主题混合A - 销售机构
银华消费主题混合C 0.60%
审计费用 5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节。 相关服务机构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审计
费、信息披露费、指数许可使用费(若有)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
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银华消费主题混合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46%
银华消费主题混合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2.06%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
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1、混合型基金存在的风险: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资产配置策略
对基金的投资业绩具有较大的影响。在类别资产配置中可能会由于市场环境、公司治理、制
度建设等因素的不同影响,导致资产配置偏离优化水平,为组合绩效带来风险。2、港股通
机制下,港股投资面临的风险: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但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与其他投资于
内地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人
结构、投资标的构成、市场制度、交易规则以及税收政策等差异所带来的特有风险。3、投
资股指期货的风险:(1)基差风险(2)系统性风险(3)保证金风险(4)合约展期风险。
4、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
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
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5、
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1)市场风险(2)流动性风险(3)信用风险(4)集中度风险(5)
系统性风险(6)政策风险。6、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
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
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7、侧袋机制的相关风险。8、
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风险,包括:(1)上市公司经营风险、(2)股价大幅波动风险、
(3)流动性风险、(4)转板风险、(5)退市风险、(6)系统性风险、(7)集中度风险、(8)
政策风险、(9)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
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
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
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约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本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
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3333、010-
8518655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