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安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润一年持有期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6-28 15:09:19
广发安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润
一年持有期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25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广发安润一年持有期混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17011
合
广发安润一年持有期混
下属基金简称下属基金代码017011
合A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05-30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每个开放日,但每份基金
运作方式其他开放式开放频率
份额锁定期为一年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3-05-30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张雪
证券从业日期2008-06-02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
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应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
其他
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
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1、本基金为偏债混合型基金。
2、本基金可持有其他基金,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对不同资产
投资目标类别的优化配置,充分挖掘市场潜在的投资机会,力求实现基金资产
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
证)、港股通标的股票、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
投资范围
券投资基金(不包括投资范围内包含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香港互认
基金、基金中基金、QDII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包括国债、
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
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
指期货、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权益类资产、可转换
债券与可交换债券的合计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10%-30%(其中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50%),其中权益类
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指基金合同中
明确约定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以上或者最近4个季度披露
的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在60%以上的混合型基金);同业存单
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
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股指
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
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具体包括:1、大类资产配置;2、债券投资策略;3、股票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4、基金投资策略;5、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
业绩比较基准
人民币计价的恒生指数收益率×2%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
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若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
风险收益特征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
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
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
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
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注:详见《广发安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中“基金的
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注:1、本基金份额成立当年(2023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自然年度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M<100万元0.80%非特定客户
申购费(前收费)100万元≤M<500万元0.50%非特定客户
M≥500万元1000元/笔非特定客户
M<100万元0.08%特定客户
100万元≤M<500万元0.05%特定客户
M≥500万元100元/笔特定客户
赎回费N≥1年-
注: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不列入基金资产;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对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具体以实际收取为准。
2、特定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时,方适用上述特定客户申购费率。特定投资群体
(特定投资者)范围及具体费率优惠以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3、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一年,在一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投资人持有满一年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费方
管理费0.7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20%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72,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
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
其他费用费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相关服务机构
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
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本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中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
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计提。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91%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
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风险
1)港股交易失败风险;2)汇率风险;3)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4)
境外市场的风险;5)本基金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2)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
1)基差风险;2)合约品种差异造成的风险;3)标的物风险;4)衍生品模型风险。
(3)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
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
(4)投资信用衍生品的风险
本基金可能投资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
格波动风险。
(5)投资期权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期权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期权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
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6)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及评级风险等。
(7)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8)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
1)基金公司经营管理风险;2)基金运作风险;3)基金投资风险;4)巨额赎回引起的
净值波动风险。
(9)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
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触及上述事项导致清盘的风险。
(10)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份额后需至少持有一年方可赎回,即在一年持有期内基金
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2、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3、基金的共有风险
(1)市场风险;(2)管理风险;(3)职业道德风险;(4)流动性风险;(5)合规性风
险;(6)投资管理风险;(7)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
能不一致的风险等。
4、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及定期报告等。
如投资者对基金合同有争议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详见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
法律”部分或相关章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广发基金官方网站[www.gffunds.com.cn][客服电话:95105828或
020-83936999]
(1)《广发安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广发安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广发安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