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6-28 15:09:27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05-28

送出日期:2024-06-28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 基金代码 000286

下属基金简称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A 下属基金代码 000286

下属基金简称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C 下属基金代码 010986

下属基金简称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D 下属基金代码 019383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09-18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李丹 2021-03-24 2013-07-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的投资”章节。

投资目标本基金以信用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在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力求为基金持有

人提供稳健的当期收益和总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中央银行

票据、中期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短期融资券、回购、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

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

申购或增发新股投资,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包括因持有该

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

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

中信用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包括中期票据、金融债(不包括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

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

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和中央政府代为发行的地方债券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

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主要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的战略性资产配置和“自下而上”的个券精选策略相结

合的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自上而下”的策略主要确定组合久期并进行资产

配置,“自下而上”的策略重点对信用债品种的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进行度量和定

价,同时结合市场的流动性状况,利用市场对信用利差定价的相对失衡,对溢价

率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自2020年12月10日起新增C类

份额,自2023年9月4日起新增D类份额。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A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有期限(N)

M<100万元0.7%

100万元≤M<200万元0.5%

申购费(前收费)

200万元≤M<500万元0.3%

500万元≤M 1000元每笔

N<7天1.5%

7天≤N<180天0.375%

赎回费180天≤N<365天0.3%

365天≤N<730天0.175%

730天≤N 0%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C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有期限(N)

N<7天1.5%

赎回费

7天≤N 0%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D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有期限(N)

M<100万元0.80%

100万元≤M<200万元0.60%

申购费(前收费)

200万元≤M<500万元0.40%

500万元≤M 1,000元每笔

N<7天1.50%

赎回费7天≤N<30天0.50%

30天≤N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36%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A - 销售机构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C 0.30%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D -

审计费用 9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节。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审计费、信

息披露费、指数许可使用费(若有)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2、本基金自2021年10月14日起开展销售服务费优惠活

动,优惠后销售服务费率为0.10%。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47%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57%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D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47%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

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基金业绩受证券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投资人持有本基金可能盈利,也可能亏损。本基

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主要面临以下七种风险:

1.市场风险2.管理风险3.流动性风险4.合规性风险5.操作和技术风险

6.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特定投资对象风险

首先,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在具体投资管理中,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的80%,因此,本基金可能因投资债券类资产而面临较高的市场系统性风险。

其次,由于本基金所持有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中信用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的80%,本基金相对于普通的债券型基金而言面临着相对较高的信用风险,本基金无法完全

规避发债主体的信用质量变化造成的信用风险。如果持有的信用债出现信用违约风险,将给

基金净值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和波动。

此外,本基金虽然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

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投资,但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包括因持有该股票所派发

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因上述原因持有的权益类资产,可能增加本

基金的投资风险。

(2)基金终止或合并的风险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6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

基金资产净值连续60个工作日低于3,000万元的,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基金

终止或与其他基金合并。

(3)侧袋机制的相关风险

7.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

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

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

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3333、010-

8518655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