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6-28 07:06:34

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灵活

配置混合C)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5月21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灵活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01694

配置混合

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灵活

下属基金简称下属基金交易代码014972

配置混合C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3月9日-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2年1月26日

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胡宜斌

证券从业日期2011年9月1日

注: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22年5月10日起新增C类基金份额。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本基金重点关注企业外延式增长带来的市场投资机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

投资目标

过高安全边际的证券精选,力争为投资者带来资产的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

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

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

证券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范围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

95%;投资于外延增长主题相关的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和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

构的规定执行。

1、资产配置策略

2、股票投资策略

3、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5、权证投资策略

6、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7、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5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

风险收益特征

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投资品种。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N<7天1.50%

赎回费7天≤N<30天0.50%

N≥30天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1.2%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2%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

0.6%销售机构

务费

审计费

90,000.00元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

120,000.00元规定披露报刊

露费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其他费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

用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

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

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混合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2.01%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

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

资产配置风险、主题投资风险、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此外,本基金的投资范

围中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和股指期货,可能增加本基金总体风险水平。本基金投资相关股票市场交易互联

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将

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基金名称仅表明本基金可以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基金资产对港

股标的投资者比例会根据市场情况、投资策略等发生较大的调整,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资产配置风险

本基金为灵活配置的混合型基金,投资方面侧重大类资产的配置。由于市场环境、公司治理、制度建设、

投资能力等因素的不同影响,可能导致本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偏离最优水平,给基金投资组合绩效带来风险。

2、主题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主题型基金,投资标的高度集中于目标主题范围内的证券,故基金业绩表现除了受到股票和债

券市场总体景气度的影响外,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题投资机会的持续性和标的证券的未来表现,可能与市

场总体表现存在较大的差异。

3、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与一般信用债券相比,存在更大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4、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的投资风险

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对挂钩资产的

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5、港股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从而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

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1)港股通机制相关风险

(2)汇率风险

(3)境外市场风险

1)税务风险

2)市场风险

3)交易风险

4)股价波动的风险

5)港股通交易日设定的风险

6、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

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7、投资科创板的风险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

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8、投资于北交所上市股票的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于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发行、上市、交易、退市等方面的规则与其他交易场所

存在差异,本基金须承受与之相关的特有风险,包括:中小企业经营风险、股价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集

中度风险、转板风险、退市风险、由于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得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

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

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一)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二)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五)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