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专精特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专精特新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6-28 07:06:39
光大保德信专精特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
信专精特新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5月16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光大保德信专精特新混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16477
合
光大保德信专精特新混
下属基金简称下属基金代码016477
合A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限公司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01-16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3-01-16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崔书田
证券从业日期2010-04-01
注:本基金为偏股混合型基金。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专精特新主题相关的上市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
投资目标
下,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长。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或上市的股票(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
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证券
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企业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可转换公司债券
(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央行票据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债
券回购、银行存款、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
投资范围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
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专精特新主题相关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
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股票期权合约和
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资产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
调整。
本基金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衍
生品投资策略、其他品种投资策略
70%×中证5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20%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
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若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证券
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
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风险、
风险收益特征以及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等特有风
险。本基金若投资北交所上市股票,会面临因投资北交所上市股票所
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转板风险、投资集中
风险、退市风险、股价大幅波动风险、投资战略配售股票风险等,具
体请详见《关于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北交所上市股票的风
险提示性公告》。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注:1、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7月15日。截至本
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2、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
算净值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M
申购费(前收费)100万元≤M
M≥500万元1000元/笔
N
7天≤N
赎回费
30天≤N
N≥180天-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按日计提1.2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按日计提0.20%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50,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80,000.00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
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
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
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
其他费用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服务机构
《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
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
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46%
注: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
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可具体分为经济周期风险、政策风险、利率风险、
信用风险、再投资风险、购买力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
股指期货的风险、投资股票期权的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
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风险和其他风险(包括技术风险、资金前端控制
风险、大额申购/赎回风险、顺延或暂停赎回风险)。
此外,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还包括: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投资者面临的特定风险主要为资产配置风险、股票投资风
险以及其他证券投资风险。股票投资收益会受宏观经济、市场偏好、行业波动和公司自身经
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本基金所投资的股票可能在一定时期内表现与其他未投资的股票不同,
造成本基金的收益低于其它基金;另外,由于本基金还可以投资债券等其它品种,这些品种
的价格也可能因市场中的各类变化而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产生特定的风险,并影响到整体
基金的投资收益。
(2)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专精特新主题范围内的股票。因此,本基金受股票系统性风险
影响较大,可能面临较大的投资风险;此外,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专精特新主题相关行业股票,
因此本基金在获取专精特新主题相关行业股票投资收益的同时,须承受股票波动带来的行业
风险。当专精特新主题相关行业股票表现较差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可能低于主要投资对
象为非专精特新主题相关行业股票的基金。
(3)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风险
1)港股交易失败风险2)汇率风险3)境外市场的风险4)交收制度带来的流动性风
险5)港股通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6)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
差异带来的风险7)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8)本基金会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投资
策略的需要进行调整,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
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因此本基金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4)投资北交所上述股票的风险
本基金若投资北交所上市股票,会面临因投资北交所上市股票所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
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转板风险、投资集中风险、退市风险、股价大幅波动风险、投资战
略配售股票风险等,具体请详见《关于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北交所上市股票的风
险提示性公告》。
(5)如果本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等品种,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
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同意,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
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
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epf.com.cn,客服热线:
4008-202-8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