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宝嘉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024-06-28 07:06:55

华宝宝嘉 3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C 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 2024 年 06 月 27 日

送出日期: 2024 年 06 月 28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宝宝嘉 30 天持

有期债券 基金主代码 021790

下属基金简称 华宝宝嘉 30 天持

有期债券 C 下属基金代码 021791

基金管理人 华宝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

及上市时间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办理申

购;对每份基金份额设

置 30 天的最短持有期,

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

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

当日),投资者不能办

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和

转换转出业务,自每份

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

到期日起(含当日),

投资者可在开放日办理

该基金份额的赎回及转

换转出业务

基金经理 高文庆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0 年 07 月 09 日

其他

1、《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

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

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

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

将另行公告。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除外),且

需满足本基金关于募集上限和法律法规关于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

限的相关规定。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2

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

关公告。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控制投资组合下行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央行

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

政府支持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

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

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国债期货、货币市场工具等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

部分除外)和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奉行“自上而下” 和“自下而上” 相结合的主动式投资管理理念,

采用价值分析方法,在分析和判断财政、货币、利率、通货膨胀等宏观经济

运行指标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和动态调整大类资产比例和债券的组合目

标久期、期限结构配置及类属配置;同时,采用“自下而上” 的投资理念,

在研究分析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供求关系、收益率水平、税收水平等因

素基础上,自下而上的精选个券,把握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投资机会。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但低于混

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及区域配置图表

(三)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本基金份额类别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30 天的最短持有期,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

同)、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

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起的第 30

天(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的期间,在每份基金份额

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投资者不能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自每份

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投资者可在开放日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及转换转出

业务,赎回费用为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3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3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2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

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

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

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

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

新。

相关服务机构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 暂无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

然一致,基金管理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

证。

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

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

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1.本基金特有风险

(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债券的特定风险

即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

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同时若债券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

化、发债主体或债券信用评级下降,可能导致发债主体不能按时或全额支付本金和利息,或

者债券价格下降,从而给基金资产带来损失。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

场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 2) 30 天最短持有期风险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30 天的最短持有期,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

言,下同)、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

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

入确认日起的第 30 天(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4

的期间,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投资者不能办理该基金份额

的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自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投资者可在开

放日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 3)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

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

风险是期货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

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

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

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

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

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 5)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

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

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

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的风险、再投资风险等。

3.本基金还将面临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

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

能不一致的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

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

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得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fsfund.com][客服电话: 400-700

-5588、 400-820-5050]

《华宝宝嘉 3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宝宝嘉 3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华宝宝嘉 3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5